2021年防城港市双向选择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17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择优选聘市直中小学教师15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防城港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69个,计划招聘教师151人。其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岗位10个,招聘教师14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59个,招聘教师137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2021年1月16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场: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
时间:2021年1月9日9:00-15: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第二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1年1月16日9:00-15: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防城港教育网、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相关高校就业处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面谈情况,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招聘工作组收集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材料复印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组织笔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需笔试,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四)组织面试。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签订协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面试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六)考察。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拟聘用人员到防城港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用人员自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享受待遇
(一)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正式聘用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二)根据桂编办发〔2015〕85号和桂人社发〔2020〕9号文有关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正式聘用后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符合条件的正式聘用后均可以享受防城港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0-2883827。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1:2021年防城港市双向选择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老年大学_防城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2021年防城港市老年大学、防城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老年大学、防城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共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防城港市老年大学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 1
| 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自主解决食宿问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防城港市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自主解决食宿问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二、岗位职责
(一)防城港市老年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负责做好市老年大学文电、会务等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教学教务和教师管理、招生和学员管理、教学场馆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组织学员开展理论学习、思想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防城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做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电、会务等日常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管理、信息宣传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纪录;
3.服从工作安排,安心应聘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并愿意为老干部服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内解决食宿问题;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7.有一定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中员以及有驾驶证、书法、绘画、球类等文体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有关材料扫描打包(邮件请备注:应聘材料)发送至防城港市委老干部局电子邮箱:fcgswlgbj@163.com,联系电话:2828003。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写《防城港市老年大学(防城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蓝底小2寸电子照片、本人承诺处需本人签名)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如现已从业者,还要提供单位工作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因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真实、信息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四)体检
经面试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岗位。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根据安排的工作岗位由市老年大学、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市老年大学、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市老年大学、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为3350元/月(含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相关保险部分),绩效奖金6000元/年。
防城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防城港市老年大学(防城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doc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