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补充通告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考生应考疫情防控要求补充通告如下。

  一、考前10天起,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7天,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前10天起,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跨省份、跨设区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返港来港前48小时和到达后12小时内需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健康管理措施按《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返桂来桂人员及区内流动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80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北海流出人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发〔2022〕115号)等文件执行。

  (1)高风险地区返港来港考生,需至少提前10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3天居家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自7月10日(含)以后有7天内北海市旅居史人员,抵达目的地后,须在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限为自离开北海市之日算起。

  (2)中风险地区返港来港考生,需至少提前7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的考生,需至少提前4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实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须在防城港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四、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同时建议考前一天登陆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打印一份包含核酸检测结果、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界面的纸质材料备用。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须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纸质准考证,《健康承诺书》纸质版本(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第三点<1><2><3>类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通过现场核验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二)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考前10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五)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七、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10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八、考生须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经打印即视同承诺已知悉本通告的所有事项。考生须按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参考各项准备工作。

  九、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十、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学校)地址和交通路线,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场地,禁止停放汽车,请考生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逗留、聚集。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自治区、防城港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自治区、防城港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防城港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健康承诺书

2022广西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招聘5人公告

  2019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指出:支持在防城港市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继续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医学创新合作。建立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部署的重大决策,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多次指示,试验区将建设面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与东盟国家的国际医学开放先行区国际医学创新示范区、国际医学产业合作集聚区国际人文交流新平台,奋力打造国际医学新高地。主要开展国际医学交流合作,发展实验动物繁育产业,发展药物临床研究产业,发展传统医药开发和食品产业。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简介详见网页(https://mp.weixin.qq.com/s/SWN4ZiWDRkoh250-btIxeg)。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5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6)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6日起至12月15日止,共10天。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合并打包(1)(2)(3)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发送主题请注明应聘XXX部门+姓名+专业+学历。

  (1)《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职称证和重要的资格及奖励等证书;论著、科研成果目录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合成PDF文件。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内含近期2寸免冠彩照),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三)面试及考察

  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事宜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上会讨论同意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间按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标准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每年核发一次。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

  3.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4.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参照公务员执行各项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试当天,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同时符合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面试考场参加考试。全程严格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西塔510室。

  点击查看>>>

  1.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公开招聘计划表

  2.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3.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汇总表

  

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2022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商贸物流、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经济类等专业,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在市级报刊发表有作品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也可采取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以下地址:(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

  (二)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请带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报刊发表作品有关证书等的原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 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面议;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根据学历、相关资格证等确定工资待遇2600元/月以上(除聘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年终视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2022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2022广西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大气环境科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等工作;

  要求:35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气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相关专业,非相关专业的需具有从事环保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有较强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报名表(末尾附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个人生活照,整理打包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大气环境科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核

  审查时间:2022年12月7日—12月9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参加应聘考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者参加考核时,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可通过关注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防城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

  (四)体检

  考核结束,根据相关考核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职本科基本工资3800元/月,全日制本科基本工资4000元/月,在职研究生基本工资4200元/月,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工资4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6%,个人6%)。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核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