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陆川县招聘城区学校教师286人公告
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我县拟到广西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2022年城区学校教师286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城区学校共招聘教师286名,其中高中教师122名、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06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范围: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个别紧缺薄弱学科(初中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特殊教育)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生。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5.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2022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就业推荐书(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毕业证书、书及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专业的表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规范表述。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考栏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考点现场发布(其中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分两场进行,第一场为城区高中教师岗位专场招聘,第二场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含幼儿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岗位,第一场招聘剩余教师岗位也参与第二场招聘)。每场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第一场已入围拟聘人选的不能参加第二场招聘考试活动。
应聘者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场次、时间和地点要求以及自身实际自愿自行依时到相应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为:
第一场招聘:城区高中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14: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
第二场招聘: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9:00—14:00
第二站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1-2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就业推荐书(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毕业证书、书);
(5)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不用提供,但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书);
(6)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教育等部门业务熟悉的报名工作组人员负责。对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三)笔试(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知识,包括理论、法律常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后的当天下午进行,具体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设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察面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场初定11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场初定12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成绩相同者,按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人选。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人选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六)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及考核不合格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招聘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周转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同时佩戴口罩入场,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2.要求进校的都要提供核酸检测。广西区外的考生(含广西籍在广西区外就读或生活)要提供两次核酸检测(一次是省外来广西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一次是来广西之后,进校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广西区内的也要提供核酸检测(区内非在读广西师范大学来桂林,进校前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的一律不能进校。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7220911(县人社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5—7333705(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川县双向选择公开招聘2022年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2022年广西玉林福绵区司法局招聘社区戒毒专职社工50人公告
福绵区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社工(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绵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社工(辅警)一批,具体招聘人数为50名,招聘条件、岗位及福利待遇等相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一:福绵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3名;
岗位二:成均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9名;
岗位三:樟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1名;
岗位四:新桥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2名;
岗位五:沙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4名;
岗位六:石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男女均可;
3.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等;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食宿自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及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 11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
3.报名地点:玉林市福绵区司法局一楼右边第二个办公室
4.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工作日内)直接到福绵区司法局二楼电梯口右手边第二间办公室提交《玉林市福绵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户口本 (原件)、毕业证(原件)、相关专业证书及近期免冠彩照2张;
5.网上报名:填写《玉林市福绵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同时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专业证书及近期免冠彩照发送到邮箱:fm2210756@126.com。
6.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毕业证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对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象进行电话通知。
六、考试程序、时间及地点
1.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地点:玉林福绵区司法局
3.面试时间: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是通过面谈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5.成绩公布:玉林市福绵区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七、聘用程序
(一)政审
面试通过者需参加政审,填写《审核登记表》,由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初审后,再经福绵区司法局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决定并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福绵区司法局办公楼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福绵区人民政府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福绵区司法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珊、李素文,0775-2228056。
玉林市福绵区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福绵区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北流市司法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77人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7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专业不限;
4.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9日至2004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9日至2004年3月29日期间出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司法局以外的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可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2022年4月1日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司法局以外的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司法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咨询电话: 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0775-6399207(北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流市司法局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9日
附件1: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人公告
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北流市公安队伍建设,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29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身心健康,一般要求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含本数),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含本数);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9. 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将《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材料扫描打包(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邮箱:beiliugongan@163.com,发送成功后等待后续报名资格审查的电话通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5日。
2.报名资格审查
北流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按北流市公安局电话通知指定的日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报交的材料现场验证(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7日、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北流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大厅
3.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署日期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中提到的材料。
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北流市公安局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以下人员可以加3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类院校毕业生。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三)考察政审和体检
1.确定考察政审人选
考察政审人选由北流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2.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
3.体检
北流市公安局组织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如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政审体检环节。
(四)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各个环节的防控工作。考生自我防疫要求详见《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可在对应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6236030(市纪委监委驻北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须知1.doc
附件4.北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