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公告

  玉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23日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中学(职校)师资队伍的建设,经研究,我县计划使用事业编制从2020年、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176名(其中:补足2021年11月11日发布专场招聘公告空缺名额56名,新增高中学校招聘名额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0年、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职校)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部分招聘岗位执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限专业。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其他条件详见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2021年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号)安排部分场次和部分高校自主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1.玉林师范学院双向选择洽谈会(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4.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2年1月15日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5.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玉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2年3月上旬(具体以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发布时间为准)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其他场次根据实际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具体招聘计划、时间、地点以公告或报考平台或举办招聘会高校有关告示为准。

  (二)招聘报名

  1.网络招聘报名。在广西毕业生就业圈(wwws.gxbys.com)发布招聘信息,考生通过网络提交简历报名。由招聘工作组审核报名材料,初审通过人员还需到达最近场次的招聘会现场提供关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招聘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考者需填写《2021年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2)需现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考试

  采用笔试+测评+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对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考试时长为40分钟,赋分6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2.测评:通过与考生交谈及审阅材料,对考生的个人修养、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个性特点、在校表现和专业技能等进行客观地测量、科学地评价。测评赋分40分。少数民族毕业生可加2分。

  通过笔试、测评程序后,按照笔试成绩+测评成绩计出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赋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1)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能签约;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5%(65分)以上,方能签约。

  (2)同分处理办法:依次按学历、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依次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确定,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021年玉林市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公告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应服从举办单位安排和管理,积极配合举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其他

  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0775-3910858(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5—3776780、3765100(县教育局人事股)

  点击下载>>>

  1.2021年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计划表(二).xls

  2.2021年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2日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辅警20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六)持驾驶员资格证E证(即两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北流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大厅

  3、报名材料:

  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如实填写《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五、考试:

  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体能考试、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笔试程序。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题库(见附件2)公布于北流市公安局网站、“北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下人员可以加2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类院校毕业生。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政审、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北流市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考察工作。

  (二)体检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聘用:

  市公安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

  九、补录:

  考生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出现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侯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考察、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报名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6236030(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岗位设置.xlsx

  附件2:北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练习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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