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25人公告

 
 
  为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5名,各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三级医院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协议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泰州二院)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jyry.com)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首页—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rczl.jyry.com:7004)。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系统,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报名及上传资料时间:
 
  2024年4月22日8:00—4月24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补充资料、初审未通过的改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8:00—4月26日17:00。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的图片(png或jpg)。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202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前两项均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姓名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上传本人姓名页面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和档案托管证明,以及本人未参加企(事)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承诺书;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姓名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上传本人姓名页面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可不提交推荐表,上传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已签约的网页截图,视为在职人员报考;
 
  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2024年住培期满的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届时不能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②医师资格证,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须符合岗位工作要求;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4)离职人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中的证明,已签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交,须在报名系统中其他说明事项栏签名承诺“本人承诺在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中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中填写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类别的确定,执行《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二院提出专业添加书面申请,泰州二院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在泰州二院官网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报考人员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以及泰州二院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4)泰州二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初审结果,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而未收到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如收到需补充材料的回复,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州二院陈述申辩,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加QQ群:384216631。泰州二院在本院官网及上述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不及时加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初审通过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先缴费,参加考试时凭有关证件原件予以减免。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10日8:00-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10:30,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泰州二院在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在报名时未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中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的,须在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泰州二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泰州二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泰州二院与拟聘用人员首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泰州二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除。在规定时间内,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12605、88112608(人事科)
 
  监督电话:0523-88101301(纪检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7:30-11:30,14:00-17:30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yry.com/)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四川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招聘高层次人才21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地处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铁公水空交通发达,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世界名酒五粮液的产地和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宜宾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医药健康高等职业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兼办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院选址在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8:00
 
  网上报名邮箱:ybyzyyx@163.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因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考核通知单》。
 
  (二)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具体的时间、地点等详见《考核通知单》。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助;该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租房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提供周转住房或2000元/月的租房补助。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等额的科研保障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事业保障。具有医学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等工作任务后,可以在附属医院执业。
 
  (六)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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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咨询电话:0831-2023379
 
  附件: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招聘20人公告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哈铁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20人,实行合同制管理(非编制),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辅警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视为自动放弃);
 
  (五)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421105360@qq.com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2864387703@qq.com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3377403003@qq.com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827193860@qq.com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jms_tlfy@163.com
 
  3.资格审核:于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期间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会收到通过邮件)。
 
  4.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审核通过。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7.报考者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分别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5:00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各自报考岗位,向各报考单位发送确认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短信。短信内容为“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例:聘用制书记员+100001+张三+2127+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辅警+200002+李五+0218+确定能够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发送确认短信或短信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测试资格,进而放弃笔试资格。已发送确认短信但因个人原因缺考的考生,将记入哈尔滨铁路法院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短信接收号码: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3664619934(本机不回复。请使用移动或联通号码发送确认短信)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19845183961(本机不回复)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15735159500(本机不回复)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13836337699(本机不回复)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15774518204(本机不回复)
 
  (二)体能测试(辅警岗位进行)
 
  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进行)
 
  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参加笔试的资格条件,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书记员岗位达不到70字/分钟的、文员岗位达不到5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五)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七)体检和政治审核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政治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录用的递补
 
  对已参加面试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及已参加笔试具备参加面试资格而未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录取或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51-58766707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0451-86431408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0452-2927098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0453-8829808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0454-892203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干部处负责解释。
 


2024年云南楚雄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公开招聘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具体为:局属事业单位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花卉技术岗位1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花卉技术岗位1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岗位1名,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岗位1名。详见《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年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5月1日(含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行政拘留(含)以上及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参照公务员不得录用条款)应聘条件的。
 
5.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20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①《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填写完整,主要经历从高中入学开始填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扫码认证(在线认证)的一律视为无效学历;2024年毕业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④《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4.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应聘人员将应提供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档,文件名称命名为“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XX岗位报名文件+姓名”。全部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上传至指定邮箱:cjs514461@126.com。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报名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报名开始后,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名时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2.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方式一: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3:1的岗位,采用专业素质考试(笔试)+面试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排名在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三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现场公示,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本人。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0:30,地点: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2.方式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测评的内容为: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按试题评分要求、规则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单位发出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2)考生成绩待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最终成绩以面试得分为拟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考察和体检。
 
(四)资格复审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院校毕业、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优秀毕业生、具有岗位对应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本地生源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上述顺序还不能确定的进行加试(面试),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在所有考试结束后进行,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终止后续聘用程序。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3.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紧缺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调)。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姚安县农业农村局(0878-6042308),13638795050(陈老师)。
 
五、监督举报电话
 
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2.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015016)
 
附件: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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