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6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月10-1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具体为:上午:0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外返回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1月下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2021年广西北海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下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12.23)(1).xls(提取码:7xbl)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提取码:pfq2)

  

附件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提取码:o28a)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特检院2021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广西唯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3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00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99人,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96人、中级职称30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在机关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十一)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十二)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1月22日9:00至2021年11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且完成网上报名。2021年11月26日17: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30日。(请资料不齐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补齐)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12月10日17:00。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5.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如报考岗位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3)个人免冠证件彩照。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均由广西特检院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内容为特种设备相关基础知识、基础职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1)根据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安排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上公布(包含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面试前广西特检院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公告发布后,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不再递补考试人选。

  (四)体检及考核

  1.广西特检院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并择优录取。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由广西特检院成立2人及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如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5.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批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771-5900160。

  七、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1年11月19日

2021年广西自治区科协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自治区科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科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是由所属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市、县(市、区)科协组成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管理岗1名。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细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熟悉相关政策,熟悉公文写作,熟练使用各类电脑办公软件,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四、相关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并按本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办法管理。享受约定工资,加入工会享受工会节假日慰问、福利待遇,提供工作日午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例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欢迎应聘者积极报名,岗位招聘到合适人员,报名即刻终止。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gxkxzrb@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2021年广西自治区科协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人:庞老师,0771-2630562。

  点击下载>>>

  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自治区科协机关党委(人事部)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岗位计划:会计1名

  

工作内容: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汇编,配合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3.经验丰富,有政府部门会计经历的优先考虑。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主楼304)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自荐书(简历)、相片、学历、学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箱:hc3034635@163.com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含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主楼304)

2021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

  

联系电话:0779-3033977(请工作时间联系)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b07b69ef534940a460ff8293810fb7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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