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市迎泽区校园招聘7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4〕9号)文件精神,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为太原市迎泽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职工70名。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70名)
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47名、幼儿园教师3名、中小学体育教练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在陕西师范大学(西安)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
(五)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资格证要求见附件1,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工资定级待遇。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
(三)人才补贴待遇。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太原市相关的人才补贴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ingze.gov.cn/)及陕西师范大学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一层招聘大厅。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报并下载打印《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各类证件是否符合此次校园招聘条件。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注明专业,书法岗位还需标注代码)、就业协议书、相关运动员资格证(教练员岗位)、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时(含5:1)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1.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含心理测查)及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含心理测查)、考察。
(五)体检、心理测查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时进行,两项检查费用自理。体检、心理测查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查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同个人档案一并提交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个人征信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含心理测查)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ingze.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5年之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及辞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
六、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ingze.gov.cn/)和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站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0351-415943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浙江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118人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118名事业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直属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6: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右下角“招聘考试”栏目,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8:00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备注为紧缺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初审予以不通过处理。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及时登录查询。
2.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其空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其中岗位编码0105、0110、0306、0307、0403、0408、0409、0503、0505、0506、0603、0604岗位,除面试外须另增加实践技能测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前3天,具有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书面确认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有实践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5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9日前向市卫健委提出增补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户籍要求为“浙江”的岗位,按照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要求均为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②同期毕业并可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③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及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健委及其直属卫生健康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六、各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
|
地点
|
联系电话
|
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
|
百里东路252号3号楼3楼人事科
|
88070005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百里东路252号3号楼3楼人事科
|
88070005
|
市人民医院
|
娄桥院区(古岸路299号)1916室
|
88306621
|
市中医院
|
六虹桥院区(蛟尾路9号)综合楼E615室
|
56671500 56671517
|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锦绣路75号 5号楼1017室
|
88913937 88913745
|
市第七人民医院
|
潘桥院区(学士前路158号)门诊楼415室
|
89870111
|
附件:《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资 格 条 件 |
备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考试科目) |
学历 |
学位 |
英语 |
户籍 |
1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呼吸内科医师 |
0101 |
1 |
内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专业型 |
2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放射影像科医师 |
0102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
3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0103 |
1 |
急诊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内科学、重症医学可报 |
4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0104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耳鼻咽喉科学可报 |
5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护理 |
0105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
6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106 |
1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7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0107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8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心电图医师 |
0108 |
3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 |
9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放射影像科医师 |
0109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 |
10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护士 |
0110 |
30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11 |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麻醉手术科医师 |
0201 |
1 |
麻醉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临床医学类可报 |
12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急诊科医师 |
0301 |
2 |
急诊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内科学、重症医学、外科学可报 |
13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康复科治疗师 |
0302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14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303 |
2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不限 |
临床医学可报 |
15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病理科技术员 |
0304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16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影像科医师 |
0305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 |
17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护士1 |
0306 |
10 |
护理 |
专科 |
|
三级 |
温州 |
|
18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护士2 |
0307 |
10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19 |
温州市中医院 |
外科医师 |
0401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
20 |
温州市中医院 |
皮肤科医师 |
0402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
21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理 |
0403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中医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可报 |
22 |
温州市中医院 |
急诊科医师 |
0404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可报 |
23 |
温州市中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405 |
1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紧缺岗位按1:1开考 |
24 |
温州市中医院 |
妇产超声科医师 |
0406 |
2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限女性,紧缺岗位按1:1开考 |
25 |
温州市中医院 |
放射科医师 |
0407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临床医学可报 |
26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士1 |
0408 |
6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27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士2 |
0409 |
6 |
护理 |
专科 |
|
三级 |
温州 |
|
28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神经外科医师 |
0501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脑病方向 |
29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耳鼻喉科医师 |
0502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耳鼻咽喉科学可报 |
30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理 |
0503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中医护理学可报 |
31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康复科技师 |
0504 |
2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2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士1 |
0505 |
7 |
护理 |
专科 |
|
三级 |
温州 |
|
33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士2 |
0506 |
7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4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康复医师 |
0601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
35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康复技师 |
0602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6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护士 |
0603 |
5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7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精神科男病房护士 |
0604 |
3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岗位为重症精神科男病房,限男性 |
合计 |
|
11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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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语要求: 1.六级指英语六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PTE60分及以上等); 2.四级指英语四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4.5分、托福70分、PTE50分及以上等); 3.三级指英语三级(或四级350分及以上),如证书为A、B证的均可报名。 |
|
二、学历要求: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专科指大学专科及以上。如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须与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相匹配。 |
|
三、年龄要求: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
2024年江苏盐城滨海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滨海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1﹒A类:江苏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下同)。
2﹒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类型
滨海县事业单位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5﹒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参与报名,邮箱:bhmxys@163.com;邮件名: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联系方式:0515-84108117、84108660。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江苏省滨海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⑤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⑥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招录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签约等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一)政策待遇
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3﹒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滨海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滨海县相应的单位工作。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滨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引进的A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引进的E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引进的A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引进的E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滨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青年人才在滨海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7﹒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青年人才,分别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hai.gov.cn)。监督电话:0515-80866004(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中共滨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赤城街道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赤城街道决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台县赤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
4.截止2024年4月30日,在调动前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乡镇工作须满五周年及以上。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组织办(天台县栖霞东路189号,联系电话:0576-89353026)。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赤城街道选调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赤城街道确定选聘对象,拟选调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选聘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赤城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89353026。
3.其他未尽事宜,由天台县赤城街道负责解释。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