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1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hhyyrsk3858904@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2日前。

  2.地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银河楼12楼)。

  3.联系电话:0774-3858904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6:00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下载,需本人签名)、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卫健委及市红十字会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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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21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1年7月16日

2021广西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招聘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精神,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4名,其中临床医师2名、心理医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数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数

  公开招聘临床医师2名,心理医师2名。(具体详见附件《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二)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的条件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9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到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宣教科报名。

  2.报名办法。个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书》各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及协议书)、学位证、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

  3.联系方式。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宣教科(地址:河池市光明路238号,联系电话:0778-2569809)

  (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以书面下达的通知为准。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参考答案、测评标准打分。

  2.面试成绩的确定和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河池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考核、公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审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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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样表)

  3.个人承诺书(样本)

  

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管理科招聘1人启事

  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现公开招聘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基本要求为:

  (1)要求热爱祖国,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求;

  (3)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见附件

  (4)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

  (5)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方式,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该表面试时双面打印出来并手写签名; 2、个人简历,简历需包含个人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各阶段)、学位证(各阶段)、执业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扫描件(请将以上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3、《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人才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汇总压缩后统一命名为 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发送到邮箱:gzyrlzyb@163.com;邮件主题:应聘科室称+岗位+姓名。

  注意:1.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或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2.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伪造、涂改、隐瞒、欺骗等行为的,我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71-5827423、5854701、5867832

  点击下载>>>

  1:2021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

  2:2021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才招聘报名汇总

  3:2021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2021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4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根据岗位条件不同,考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5,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2个工作日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6至岗位18,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或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或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或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招聘联系电话为:0771--2636290。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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