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共计划招聘7个岗位、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2月29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9日至2002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2号,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专科进修及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但总分未达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专科进修分及执业(职业)资格取得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

  1.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

  2.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3.业务能力考察:

  (1)荔浦市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岗位一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四级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妇产科专业半年以上经历(有进修结业证),并能独立主持危重孕产妇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微创手术病历及本人组织抢救危重患者的病历。

  (2)荔浦市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岗位二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四级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微创(腔镜)手术结业证(合格证),并能独立主持肿瘤科危重患者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三、四级手术病历。

  (3)荔浦市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岗位三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四级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骨科专业半年以上经历(有进修结业证),并能独立主持骨科危重患者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三、四级手术病历及本人组织抢救骨科危重患者的病历。

  (4)荔浦市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岗位四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四级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眼科半年以上经历(有进修结业证)。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三、四级手术病历。

  (5)荔浦市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岗位五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疾病的诊疗工作,有到三甲医院进修肾内科含血液进化专业半年以上经历(有进修结业证),并能独立主持本专业危重症患者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持组织抢救危重患者的病历。

  (6)荔浦市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岗位六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四级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骨科专业半年以上经历(有进修结业证),并能独立主持骨科危重患者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三、四级手术病历及本人组织抢救骨科危重患者的病历。

  (7)荔浦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业务能力要求:熟悉医院信息化各功能系统知识;能维护医院科室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排除问题故障;承担信息系统在医院内的应用软件支持工作,并做好沟通及技术协调等工作;能组织收集HIS用户反馈的信息,整理后提交给开发商,使之进行HIS系统的修改和升级;能学习新知识技术并提高工作技术;能协调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考察方式:查看医疗信息数据上报情况,到原单位查看本人对计算机硬件故障的处理记录等。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在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编制审批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电话:0773-7213297。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点击下载>>>

  1.2020年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3.2020年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

  4.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8日

2020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生110人简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广西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国家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国家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卫生部指定器官移植单位、全国第一批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全科医生临床技能培训基地、乡村骨干医生培训基地。一院四区大格局,拥有华东、空港、田阳、凤岭(待建)4个院区,占地面积共475亩,总床位2518张。其中华东院区编制床位2000张,设有临床科室50个,医技科室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1个。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骨伤科、脾胃病科、肝病科、肿瘤科,护理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7个(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病学、中医老年病学、中医传染病学、中医预防医学、中医全科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肿瘤科、心血管科、肝病科、妇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专科2个(重症医学科、护理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中医整脊疗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3个(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骨伤生物力学实验室、消化内镜与病理实验室),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康复医学科、骨伤科、护理学),自治区重点专科(专病)4个(肺病科、乳腺病科、肾内科、脾胃病科),广西教育厅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广西卫健委重点学科3个(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中医骨伤科、检验科)。全院各临床科室广泛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

  2014年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为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设施齐全,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可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我院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两家:北海市中医医院、贺州市中医医院。

  一、培训招收

  (一)培训目标

  根据国家、自治区卫健委及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合格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时间

  本科毕业生3年,有临床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者,经考核合格,可适当减免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

  (四)招收对象

  1.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本科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后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五)招生计划

  本年度计划招生110人(主基地80人,协同基地30人),其中中医专业:100人,中医全科专业:10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确定。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报考中医全科专业或选择服从调剂的人员将优先录取。

  (六)报名条件

  1.应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民族医学。

  2.往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专业要求同应届毕业生;

  (2)毕业1年的同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时间计算截至招录当年12月31日。

  3.单位委培生: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要求分别同上,并由委培单位出具委托培训的函件发至邮箱rkgfhpx@126.com。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时。

  (八)报名程序

  1.提交电子报名表:在医院住培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2.报名注册后加入2020年瑞康住培医师报名QQ群:713528650(务必加群,本年度招生报名以群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参加招录资格。

  (九)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

  考核分初试及复试。初试采取上理论考核,时间暂定4月中旬;复试包括技能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时间暂定4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自治区中管局相关规定,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

  2.考核范围: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含骨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等相关知识。

  (十)录取程序

  1.依据初试、复试综合评分,择优录取。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级部门审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文件,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一)报到程序

  1.报到审核资料:请报到学员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基本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②毕业证、学位证;③身份证;④加盖学校教务部门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3)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②毕业证、学位证;③身份证;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⑤医师执业证。

  (2)同一单位派出的委培学员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附件2)。

  (3)有临床工作经历者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盖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轮科证明、工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4)体检材料: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须包括有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透或胸片检查、心电图检查、上腹部彩超等一般入职体检项目。(报到日期前3个月内的体检有效)

  二、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一)所有报名学员均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基地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人事档案关系自理。(学员档案可由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或南宁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委培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管理。

  (三)社会人规培学员与基地签订双方协议。单位委培者,则需签订基地、委培单位及规培学员三方协议。

  (四)学员免缴纳培养费用,基地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工资),培训满三个月后,每月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五)基地为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单位委培学员由委培单位购买。

  (六)基地提供部分住宿床位,如因医院条件限制未能提供住宿者,每月予300元住宿补贴。

  (七)基地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八)学员按规定免费享受使用基地临床技能实训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

  (九)学员请休假管理制度及各项奖励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合同内容执行。

  (十)学员按规定完成全部培训计划,通过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如遇国家、自治区或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参培学员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教务科 李老师、周老师、莫老师。

  联系电话:0771-2326952、2326950。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杭州路22-4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教务科705办公室)

  此简章可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官网(http://www.gxrkyy.com/)公告通知栏下载。

  点击下载>>>

  报名系统操作流程.doc

  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doc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2020年2月25日

2020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国医大师馆、胸痛中心招聘启事

  根据我院部分科室业务发展的工作需要,现计划招聘若干名医疗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

  1.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医疗服务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体需求科室及要求见附件

  二、待遇: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待遇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于2020年3月19日前(学习及工作经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个人彩色近照1张)交至人力资源部,择时面试。

  医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10号

  人力资源部地址:体检中心西五楼503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771-2188258邮箱:gxrkrlzyb@163.com

  点击下载>>>

  具体需求科室及要求.docx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2020年3月9日

2020广西那坡县人民医院招聘13人启事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技术人员4名、导诊员2名、体检中心工作人员2名、保安员2名、保洁员3名等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检验技术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年龄18~35周岁,女性身高150cm以上,男性160cm以上,持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四)导诊员、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年龄18~30周岁,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165cm以上,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五)保安员: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年龄18~35周岁,男性身高160cm以上。

  (六)保洁员: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女性身高150cm以上。

  二、报名方式

  (一)请应聘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有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6月2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三)报名地点: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六楼人事科

  (四)联系人:梁科长、周干事

  (五)联系电话:0776-6825667

  三、招聘方法

  (一)检验技术人员、导诊员及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理论考试加面试,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对象及面试时间,理论考试时间待定。

  (二)保安员及保洁员面试时间待定。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本院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那坡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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