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05名)》已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本次来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5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护士、兽医、法律等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其他
1.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3.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身份为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使用教师聘用人员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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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柳州融水县级公立医院招聘8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现将2020年我县自主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如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融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岗位表》。
年龄范围:18-35周岁指1984年10月27日(含本日)至2002年10月2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18-40周岁指1979年10月27日(含本日)至2002年10月2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18-45周岁指1974年10月27日(含本日)至2002年10月2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融水县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且服务期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控制数聘用人员或用编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9日
2、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融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核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卫健局和人社局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三、笔试
(一)内容及范围
按招聘岗位类别分为临床类、中医类、护理类、医技类、药学、会计类、综合类。笔试考察相应岗位类别的基础知识,综合类为综合应用能力知识(A类)。笔试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三)笔试地点
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
(四)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考场。
2.报考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相关笔试用品(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笔试用品),如发现携带有计算、存储或通信等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www.rongshui.gov.cn/)。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零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3个工作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
(三)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同岗位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1:1的比例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1:1的比例时,需在当日增加面试,增加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当日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公布于考点、卫健局公示栏。
(四)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www.rongshui.gov.cn/)。
五、考核
(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六、体检和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质资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0772-5137271、0772-5122405。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融水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如政府门户网因维护、升级等原因无法发布公示、公告时,以电话通知为准。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四)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本公告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报考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772-5122601。
附件:
2020年融水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提取码:oalr)
2020年融水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提取码:83ty)
2020年融水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77cb)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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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梧州市市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至2002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9月20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18:00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扫描件);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意见。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招聘的方式)。
1.(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2.(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交纳考试费50元,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三)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四)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六、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健局(市卫生健康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提取码:m0jn)
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2qqf)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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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脱贫攻坚,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础教育、民生领域等方向流动,进一步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县域竞争力的人才优势。根据《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隆办发〔2019〕94号),2020年度我县计划招聘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4老师范教育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专业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毕业生30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及以下(1979年3月5日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试岗、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及各大高校的就业网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由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故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荣誉证等;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所需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azx2622@126.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如:广西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张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秋萍,0771-6522622。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由隆安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资格审查办),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则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1.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不超过35人的,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列为面试人选;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超过35人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县教育局和隆安中学组织进行面试,可采取试讲或说课形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经过县人才招聘办批准,也可以开考。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试岗环节,开考岗位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岗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均不能进入试岗环节。
3.面试时间:待定(视新冠肺炎疫情而定)。
4.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入场。
5.面试成绩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公布。
(五)试岗
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标准比照隆安县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一类外聘人员待遇标准给付,待遇金在2个月试岗结束后发放,如试岗人员试岗时间未满2个月,因个人原因提早终止的,不予发放相应待遇金。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才招聘办同意,可以再增加1个试岗期(1至3个月)。
(六)考察
试岗期满结束后,将对试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的现实表现、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选均淘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县人才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面试、试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经查实发现应聘者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7天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隆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聘用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平均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4个档次: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年);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费(2万元/年);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5万元安家费(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1万元/年);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2万元安家费(0.4万元/年)。
(三)聘用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900元;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住房补贴700元;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300元。聘用人员如已享受聘用单位安排的周转房或本县提供的人才公寓、人才房,不再享受以上住房补贴。
(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优先作为隆安县“拔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对象。
(六)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县所属学校内选校入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有招聘人数、专业类别、学历条件,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协议(含试用期),且承诺5年内不报考、调出隆安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调出手续;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且支付一定违约金。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4万元,硕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本科生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考取隆安县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不再继续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聘用协议文本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草拟,聘用协议签订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
(四)招聘到教师岗位的,如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1-650770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提取码:2hfw)
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re4)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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