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0名)

  2019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0名)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4月2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访问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4.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9年4月26日8︰30至2019年4月26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9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资料】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6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6月下旬。

  五、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19年7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

  (6)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7)《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19年7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19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4.报考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8月中上旬。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中下旬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 2019年度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4.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贺州市直学校编制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贺州市直学校编制招聘教师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2月1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规定,贺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2所市直学校计划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软科2018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及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2019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各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均不含独立院校。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15日至2001年2月1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5. 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9年2月15日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栏目导航-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和栏目导航-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以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3月3日为网络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hzjyrsk@163.com。招聘单位将按照《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7日上午8:30-11:3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 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19年3月7日上午8:30-11: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7日下午2:30-3: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篇课文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其他学科参照此标准准备教材),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

  【笔试资料】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3月8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分)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19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栏目导航-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和栏目导航-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2019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61398(贺州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1.贺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c0c91c85b0b290df7402ea8c8deaba8c.xls(22.50 KB)

  

2.贺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a2a71c8a89682ea9b055554e0ea9687.doc(41.19 KB)

  

3.诚信承诺书
8b20a9b854921e854e75460ae62fe344.doc(11.50 KB)

  

4.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09d3a22a673e3b863614e6f4349e5352.xlsx(12.95 KB)

  

5.软科2018中国最好大学排名
9a43e6939c6fa272e71b765fab7c7e74.xlsx(20.63 KB)

  

6.与贺州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名单
ab0fdae8667340b04b286710b71ae391.doc(15.50 KB)

  

7.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e6f925dfd198e33c2694977b36523a0a.doc(14.00 KB)

  

8.核心课程证明
497043703f732e5fa92c7bece8aaa5b4.doc(16.00 KB)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cf93d3b4747caf985ca950bb9cc1a19a.xls(57.50 KB)

2019年贺州市昭平县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6月1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自治区安排,昭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昭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人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积极报考。

  (二)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自治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6月6日起,可通过贺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查阅《招聘公告》,报考人对《招聘公告》中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昭平在线自行下载《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15号,昭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省(自治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

  3.《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五份);

  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

  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经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执业资格、学历的高低结果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若执业资格、学历的高低相同时,以取得该执业资格、学历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考核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统一在贺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按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与用人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签定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考核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设岗位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昭平县卫生健康局。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人事和党团关系

  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免费服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九、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

  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优先安排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定期组织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五)服务期满安置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经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机构制编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核准,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

  十、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初评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三)本次招聘事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87858;0774-6691339。

  点击下载>>>1-2.doc

  1.2019年昭平县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计划表

  2.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贺州钟山县石龙镇人民政府招聘扶贫信息(档案)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10月29日讯: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扶贫信息(档案)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招聘扶贫信息(档案)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3.中职中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原面上村扶贫信息(档案)员、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复退军人、建档立卡户子女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的;

  (四)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办法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钟山县石龙镇扶贫开发工作站,联系电话:0774-8721375。

  报考办法: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钟山县石龙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扶贫信息(档案)员报名表》(附件1)2份报名;属退伍军人还要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钟山县石龙镇人民政府将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环节。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20日—10月25日。

  (三)面试考察

  面试小组:石龙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具体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工作责任心等。

  (四)聘用

  1.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当招聘人员出现缺额时,可从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与钟山县石龙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由乡镇统一领导和管理。此次聘用的人员聘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期到期后视情况而定是否续签。

  2.聘用人员均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

  3.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有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的权利。

  (五)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的月工资为2100元/月,另外每月均有400元的乡镇补贴,单位帮交五险(不含个人部分)。聘用人员工资实行绩效管理(服务期限满1年后才有绩效),第一年按6000元/年作为基数(500元/月),第二年按7000元/年作为基数(约583元/月),以此类推。奖励部分通过钟山县石龙镇人民政府考核,按照年底绩效考核评定等次发放。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本次招聘公告由钟山县石龙镇扶贫开发工作站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钟山县石龙镇扶贫开发工作站咨询。

  联系电话:0774-872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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