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2021年贺州市钟山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为体现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及服务乡村振兴一线非体制内人员的关爱激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在钟山县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简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钟山县在岗县级、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钟山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1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
计划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名,其中面向钟山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招聘2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6名,面向钟山县在岗县级、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招聘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贺州市钟山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钟山县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考防贫监测信息员招聘岗位的,须是经钟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备案招聘的防贫监测信息员,还须在钟山县县级或村级从事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信息工作连续满1年及以上且在职在岗。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钟山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钟山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钟山县“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钟山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在钟山县内工作(服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
(四)钟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
(五)钟山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需在钟山县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累计满3年)且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服务)经历(验)、工作(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11月24日前,可通过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贺州市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钟山县人社局3楼310人事股办公室)。
4.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及电子版一份;(4)报名表2份;(5)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报考防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并经钟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加盖公章;报考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并经县民政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人员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共计300分。
(一)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30 综合应用能力
10:30--12: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三)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方可开考。
(四)加分条件:少数民族加3分。
(五)成绩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钟山县委员会组织部、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后在考区内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前往考务办公室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面试
面试由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钟山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钟山县现任村干部及防贫监测信息员(原扶贫信息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成绩。
(五)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由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三)考核
由钟山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2021年12月上、中旬。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12月下旬。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专项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专项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专项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为增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工作需要,本次专项招聘的工作人员需适时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驻村工作一年以上。
(四)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核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凡涉及本次专项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钟山县委组织部0774-8970108;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74-8988963)。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等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钟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2021年贺州市钟山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贺州市钟山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2日至2003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6月1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xhz.gov.cn/)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的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报名(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21号) ,联系电话:0774—5135931。
网络报名的人员,在报名期间可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zfgwrjk@163.com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提交《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2日8:30—6月25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单位依据招聘公告的规定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电话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并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4.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报名表》;2.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4.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面试地点:贺州市城区。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xhz.gov.cn/)发布。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xh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专项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5135931。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专项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9人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9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12月8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1年12月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考试(具体详见职位表)。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专业考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由招录机关公告或通知。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般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分别为40%、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机试、面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15%、25%、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1年12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1月。
十、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37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1-贺州市公安局2021年12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汇总).xls
2021年广西贺州市钟山县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钟山县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岗位和聘期
(一)数量。选聘9名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
(二)岗位。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农村党建工作。工作地点在行政村(社区),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三)聘期。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为3年。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二)中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业务能力、组织协调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自行登录钟山党建网、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钟山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在10月29日0:00至11月12日24: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szzbzzg@163.com。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前在钟山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登录钟山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准备好《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使用,一份供单位备案;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盖章。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1年11月中下旬)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能力素质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不指定辅导用书。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2021年12月上旬)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上岗(2021年12月中下旬)
(一)确定聘用人选
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根据能力素质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钟山党建网、钟山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履职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岗位职责
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由乡镇党委直接管理,专职负责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有关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落实,规范组织生活。
(三)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好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以及组织党员开展相关活动等方面工作。
(四)了解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给予薪酬待遇3500元/月。
(二)聘用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村干部候选人参加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补改选,成功入选村干部后,可保留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身份,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或村干部的相关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岗位或职务的待遇)。
(三)在岗期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四)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九、管理和服务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各乡镇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管理服务。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下等次的,自考核等次确定之日的次日自动解聘。
(二)聘用期间,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乡镇、村(社区)要为所聘用的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县委组织部将对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进行每年一次的集中全覆盖培训。乡镇党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培训。具备条件的,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可采取跟班学习、脱产轮训等方式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
(五)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六)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可从同批次报考已体检、考察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补录。
十、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对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钟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咨询,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0774-8970130。本公告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钟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