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州市交通学校招聘校医护人员简章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2020年04月16日讯:柳州市交通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占地12.27公顷,拥有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两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94人,全日制学生3000余人。

  学校根据三年三大步,五年一跨越的总体目标,围绕大交通进行专业布局,所开专业涵盖海、陆、空等行业,现设置有汽车工程系、交通工程系、路桥航海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公共基础部五个系部。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是我校的国家级重点专业,船舶驾驶、国际邮轮乘务、道路与桥梁施工工程、体育舞蹈、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等专业是我校开设的柳州唯一或全区唯一的特色专业。学校的发展目标是立足交通办教育,依托行业谋发展,成为行业特色突出、专业发展优势凸显、在校生规模6000人左右,社会美誉度高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相应学历及资历。

  三.工资待遇与构成:参照聘用控制数待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jxrlzyk@163.com。电子版材料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版。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电话通知前来面试。

  (二)面试环节(共20分钟):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地点:柳州市河西路25号。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交通学校人力资源科(柳州市河西路25号)

  联系电话:0772-2082011联系人:钟老师、潘老师、屠老师

  电子邮箱:jxrlz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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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校医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柳州市交通学校招聘岗位.docx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296人公告

  

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本次考试是全区统一报名、考试,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的报考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以《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已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或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满3年,但连续至今担任行政村(社区)正职满5年,且目前在岗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区、开发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有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事业单位,可以视情况与获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296人公告

  (2)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辞职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7)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4.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不做硬性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恢复教师资格证考试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湖北省、武汉市以及关键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报考人员,专业和其他条件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岗位表》中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填表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1日17:00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2日17:00时(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天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开考。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准不足比例开考,原则上不得低于1:2,以下岗位的招聘,可以按1:1核准开考:

  (1)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的岗位,或工作地点设在以上县域的岗位;

  (2)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或长期在野外工作的岗位;

  (3)招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

  (4)招聘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

  (5)县、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以下级别公共卫生机构,招聘全日制预防医学专业大学毕业生的岗位;

  (6)列入2020年柳州市(含县、区按规定自行建立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和列入2019年度急需紧缺目录但未招聘成功的岗位;

  (7)2019年度招聘因不足比例取消招聘,本次招聘仍然不足比例的岗位。

  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同)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注意:改报须重新缴费)。所有报名工作结束后,改报不成功(含不改报的)的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以及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试费,将退还回原缴费卡。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2)。

  (二)缴纳考试费时间

  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免费”列填“是”的岗位不须缴纳考试费。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属于建档立卡扶贫人口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免费”列填“否”的岗位的,可以免除考试费,但须先缴费再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的请于6月24日前将退费申请表(附件6)、扶贫手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传真(0772-2610283)或者电子邮件(Lzsyk2011@163.com)方式,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可以退回考试费,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3日17:00时。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系统会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

  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笔试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科目满分50分。

  (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3+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底前)。

  报考人员可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0年8月底前)。

  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作合格分数线要求。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8月底前)。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底前)。

  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时间以及辞职证明上单位同意辞职的时间也必须在这个时间),未能提供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特别提示: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8.面试的组织。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免笔试岗位面试的组织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即可组织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当免笔试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按1:3的比例筛选出符合面试的人选,筛选时间和筛选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1.教师岗位。即《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级分类)”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区和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一般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各县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可以在2021年完成外,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2)2828697;

  4.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

  1.《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6o0s)

  2.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提取码:mxgt)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提取码:eddy)

  5.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提取码:v0vn)

  6.退费申请表(提取码:9s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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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梧州市市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至2002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9月20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18:00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扫描件);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意见。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招聘的方式)。

  1.(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2.(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交纳考试费50元,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三)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四)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六、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健局(市卫生健康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020年广西梧州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附件:

  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提取码:m0jn)

  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2qqf)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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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75个职位、1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及《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六)其他条件: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余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后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16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股(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2号),联系电话: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和《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面试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中共荔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成员3到5人,由市人社局、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公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用人单位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册送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荔浦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签字审批后,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人选后,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荔浦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编制审批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核准,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7213297。

  相关网站: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附件:

  1.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w5i4)

  2.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speo)

  3.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wbd)

  4.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14oh)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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