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百色市那坡县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3日讯:为进一步巩固壮大全县新闻宣传阵地,提升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那坡县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公开招聘编外新闻记者4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新闻宣传工作。

  3.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有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策划视频脚本、拍摄、剪辑工作;能熟练掌握基础性摄像机、照相机、航拍机的使用,熟悉各类拍摄辅助器材;能吃苦耐劳,适合从事外出摄像工作;需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能够应对突发性工作安排。

  (三)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具有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持个人相关资料到本单位报名,地址:那坡县融媒体中心二楼办公室(那坡县城厢镇丹桂路29号)。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nprmtzx@163.com报名。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那坡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有疑问,请致电那坡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6808160。

  (二)资格审查

  由本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23日(周六),在那坡县融媒体中心(那坡县城厢镇丹桂路29号)举行,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如有变动,以最终通知为准。

  应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涉及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聘用对象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受聘者工作表现及个人申请,可予以继续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等其他福利),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工会福利、年休假期等待遇。

  五、监督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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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坡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那坡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3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的通知》(南青发〔2019〕14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青秀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6名,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熟悉行业情况。

  (六)非乡镇岗位具有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乡镇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1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1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八)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官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招聘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021年1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一楼礼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71-5826658。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等材料,并填写提交《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2个自然日内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增设筛选环节

  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岗位招聘2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0人;岗位招聘3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岗位招聘4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面谈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谈人员。面谈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设置2道题目,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以1:3的比例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能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城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办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一)纳入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如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服务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察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享受此次人才招聘的优惠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09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粟丽丽、0771-582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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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救助管理站招聘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宣传劝导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我站决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一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熟悉文字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 备注
宣劝员 负责救助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街面劝导救助工作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年龄在25-35周岁之间 1 需值夜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请在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送报名邮件至我单位邮箱gxgljzz@163.com。

  

(三)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请填写《桂林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连同身份证及毕业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同发送至邮箱gxgljzz@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为名,《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请以附件形式发送。2:现场报名: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桂林市秀峰区福利路2号桂林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3-2560987。

  

(四)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资格于报名时间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面试

  

(一)组织实施

  

面试由桂林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拟招聘人员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未达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2081.5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021年广西桂林市救助管理站招聘1人公告

  

桂林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桂林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doc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桂林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6e277b1d3cd9195cb0ceda8fdc54fa4f)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4日讯: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9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30日,其中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按时带上纸质应聘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签字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3),《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5),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8)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校正门口门卫室。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5)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试讲

  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12月初开始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新冠疫情情况而定,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6.考试健康状况监测

  (1)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即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考生应如实报告并承诺考前14天内有关居住、出行、接触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附表6),同时打印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码联查(附表7),于考试前将上述打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请全体考生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2)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行史,或从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桂,抵邕后需提供48小时以内在广西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

  (3)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①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②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③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不能够提供近两天内医院证明为其他疾病引起发烧的考生;

  ④不提供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承诺的考生。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范的要求和措施,若有变化,届时以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并按最新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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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岗位信息表

  附表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表4:工作经历证明

  附表5:中共党员证明

  附表6: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

  附表7:三码下载操作流程

  附表8:应聘材料制作要求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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