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辅警招聘50人公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为加强防城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共计50名(其中女性10%)。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

  
三、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才能的可适当放宽);

  
(四)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退伍军人优先。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8月3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和面试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立定跳远。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当时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补测。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照顾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招聘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六)试用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六、加分项目

  
(一)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

  
(二)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

  
(三)在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参考);

  
(四)有散打、格斗特长、部队反恐侦查、突击攻坚、警卫等专业技能或在部队各类军区武中获得荣誉(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符合公安特警专业特长的。

  
以上加分在面试考试成绩中一次性加5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七、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2.聘用后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1、3024元/月(含个人 “五险”),单位“五险”917.2元/月,每额医疗补助90元/年,每人每年意外伤害险240元/年。所需费用列入防城区财政预算。

  
2.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警务督察监督电话:0770-3233291。

  
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广西玉林陆川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19年陆川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18号)、自治区卫计委 编办 财政厅 人社厅 中医药管理局 自治区医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 )精神,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县决定开展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并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执业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 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 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 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 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鼓励、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

  
根据上级安排,我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指标共计2个,主要安排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具体见《2019年陆川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四)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 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以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 比例的限制,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陆川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教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自行上玉林人事人才网、县卫生健康网查阅2019年陆川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下载《广西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亦可现场领表),如实填写后,自行到指定地点陆川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教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西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版交报名资格审查组。验证审查符合条件的后收取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退回原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说明理由。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依时组织考察。

  
(四)体检、公示。体检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 县级卫生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督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岗位培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定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五、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各设岗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各镇卫生院应当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县级卫生计生、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空余编制内,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将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联系电话:0775-7236082;

  
陆川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联系电话:0775-7233216。

  
附件:

  
1.2019年陆川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docx

  
2.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3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645人公告

  2019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1645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含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南宁市城区、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八)报考其他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7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 时至4月18日17:00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4月11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4月12日以后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9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9年4月22日12:00时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

  
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19年4月26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6日8:30时至18: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入“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8:30时至5月19日10: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者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5.笔试成绩查询:2019年6月下旬,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分值满分为100分。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管理权限,送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已备案的面试人选须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如因验证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市直机关招聘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和市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区)、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管理权限,结果报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71—12333;

  
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0771-2619001;0771-5533608;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监督电话:0771-555661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66248。

  
附件:

  
1.南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2019年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3.南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19年版)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照片上传流程及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请提前下载处理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

2019年广西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百色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选拔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的人才,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

  
工作职责:协助市文明办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应当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明;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有办公室办文办事、外联等综合协调能力,对网络新媒体宣传有兴趣爱好并有一定的文案策划基础者优先聘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聘用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后返还)交到百色市向阳路13号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干部科。(附近期全身彩照1张)

  
2.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近期全身彩照1张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邮箱bxgbk5658@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 “XXX(姓名)应聘材料”。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报名时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现场核验。网上报名的,请于2019年9月27日中午12:00前持以上材料和证件原件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进行核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别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与反应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与情绪控制这五要素进行综合评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负责组织,体检人员须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征信等方面情况。

  
(五)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经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后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待遇按现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百人社发[2017]16号)执行,依法依规办理聘用人员的“五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76-2865658,0776-2823823。

  
附件: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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