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队员招聘16人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政府专职队员16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一线工作,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和24小时执勤备勤工作制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队员具有中专、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8,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本人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和本人征信报告不良记录;
3.部队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4.凡参加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可直接运用考核成绩,不重复参与考核;
5.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驾驶经验丰富的人员优先录取,并享受驾驶员岗位补贴。
二、工作时间和地点
1.拟录用人员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在单位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不得随意外出,参加日常业务学习和训练,按照准军事化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录用后将分配至金秀瑶族自治县瑶都消防救援站或桐木消防救援站参加工作。
三、工资待遇保障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到手工资3400-5200元/月,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正式签订合同后,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站工作,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每月享有月工资12%的住房公积金。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四)聘用人员的在部队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学习时间,视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五)政府专职队员与在职队员一同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每月可享受8-10天休息(试用期间不享受轮休)。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六)参加工作后,统一免费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七)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参加大学生消防员录用干部考试;
(八)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晋升为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助理、班长、副班长、通信员、驾驶员等职务,均享受额外相关职务补贴;
(九)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十)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四、征聘程序
(一)报名
1.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jinxiuxf@sina.com)
2.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解放路49号,县民族中学对面)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772-6213353(办公室)
13407728581(习指导员)
15107829966(雷副站长)
13377286583(贾副站长)
3.报名材料: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党员证、奖励证书、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二)资格审查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报名材料审查所提供材料真实与否。
(三)体能考核
包括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测试标准参照最新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标准执行。
2.面试主要了解报名人员专业技能、工作经历、政治背景等能力。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后,征聘人员到制定医院进行体检,签订合同后按规定予以保险相关费用。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持支队开具的《关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大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上述公告内容由金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广西来宾金秀治县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9人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学工作发展需要,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来宾市人社局批准,本次计划补充招聘8名高中教师和1名幼儿园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4日18:00(现场报名不含周末),应聘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jxxjszp@163.com),报考咨询电话0772-621339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现场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地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监察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7月14日报名的必须在7月15日9: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工作2021年7月15日9:00前完成。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7月15日9:00前致电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高中学校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的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分数排名来确定考核的人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接到通知的考生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监察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注: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等媒体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聘用
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即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本次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继续组织补充招聘,具体招聘要求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772-6218658
监督电话:0772-6215056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聘请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能力;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五)熟练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
(六)文秘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报名或者把相关材料发至我局邮箱(jxxfpb2020@vip.163.com),联系人:金梅珍,联系电话:6215568,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行政中心1楼(政府大院内)。
五、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65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7日
广西来宾金秀瑶县“瑶山英才”引进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人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19〕43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单位要求的服务年限;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七)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参加金秀瑶族自治县2020年至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2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主管部门(单位)所获得绩效考评等次奖金基数的有关标准执行,并纳入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具体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人才报名(2022年5月20日8:00至5月30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将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附件2)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1岗位所示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1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2.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金秀瑶族自治县区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未尽事宜,请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金秀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72-6212238,0772-6218375。
地址: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1号行政楼3楼(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人才股办公室)。
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表.xls
附件2:金秀瑶族自治县 2022年瑶山英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