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象州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44人公告
象州县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象州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19〕43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象州县2022年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工作,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2022年象州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为准;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参加象州县2021年至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象州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将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5月6日8:00至5月13日12: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如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名额确定面试人选)。属于医疗卫生岗位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展,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二)面试内容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非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医疗卫生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评形式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象州县委组织部、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开展。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六)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象州县委组织部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象州县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象州县区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象州县委组织部咨询。
1.地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97号县委四楼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0772—4352036;邮箱:xzrcfzfwzx@126.com。
附件2:象州县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x
象州县委组织部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广西合山市卫健系统直接考核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精神,我市卫健系统定于2022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2022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7月7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7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为(1976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2022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下称《计划表》)为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请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询,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合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到合山市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2)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主要针对外地报考者)。报考者将以上报考所需的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hsswsjkj@163.com)后,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收到报考材料方为报名成功,报考者如不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3日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383号合山市卫生健康局二楼第一间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5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下午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资格复审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经审查核验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处理。
(三)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复审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通过资格审查复审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则需增加面试环节,报考者需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报卫健、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面试公告。招聘用人单位负责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分数为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检
各招聘用人单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考核测评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各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工作,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按面试成绩(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用人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考核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三)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2年7月10-11日)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四)以直接送达方式报名的考生当天须经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合山市区域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咨询电话: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0772-8917096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912154
附件1: 2022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6日
2022年广西合山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5人公告
合山市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合山市2022年第二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5名,其中:事业编制教师29名、聘用教师控制数56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事业编制教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6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聘用教师控制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6日~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合山市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6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上半年认定的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证、可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平台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989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8:00至2022年6月22日18: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的,可上传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然后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6月16日8:00至2022年6月24日18: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及资格审查人员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2年6月17日8:00至2022年6月26日18:00。
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计划表》中城区学校教师岗位需笔试,免笔试岗位中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不含25人),则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
2.笔试内容。按学科从合山市学校现用教材中抽签确定;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共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3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1)笔试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2)免笔试岗位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不含25人)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验证,由报考者(或委托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政审考核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面试确认书》。报考者(或委托人)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人选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合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具体面试名单详见《合山市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的附件。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形式。
(1)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无学生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幼儿教师岗位采用开放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测试内容包括试教、弹唱、舞蹈、个人才艺介绍及展示。
(2)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为8分钟,才艺展示为7分钟。试讲前由考生根据抽到面试题本进行备课30分钟。
考生试讲和备课时,除面试必要的证件、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候考室、考场和备课室。
(3)试讲教材是合山市2022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市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成绩公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笔试岗位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考核人选,免笔试岗位则启用面试备用题本重新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招聘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确定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核对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5日内,考核对象必须提供、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2022年上半年认定的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证、可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和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8911955;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0772-8912154;
监督电话:0772-8911955
附件1:合山市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5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辅警)15人(男性10人,女性5人);
岗位二:市公安局勤务岗位6人;
岗位三:市公安局文职岗位3人;
岗位四: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11人。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注:其中市监察委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勤务岗位因工作岗位特殊应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一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lbsfjglk@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面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来宾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659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此外,市监察委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在执行看护勤务期间享受看护人员值班补助。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部,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09。
来宾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来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