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来宾市卫生学校非实名制教师招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18日讯: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招聘非实名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四)年龄(见附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9日-2月20日。

  (二)面试时间:2021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来宾市卫生学校

  (四)面试方式:

  1.文化课:试讲。试讲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要求多媒体授课,课件自己准备,内容为本专业里自选。

  2.医学专业课:试讲、实操各占比50%,试讲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实操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试讲要求多媒体授课,课件自己准备,内容为本专业里自选。

  (五)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从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于2021年2月20日下午6:00前发送至学校人事科邮箱:wxrsk6657901@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语文教师。

  学校人事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原件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后,按1:1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七)录用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如第一名放弃或根据学校需增加人员情况,录用第二、第三名依次顺延面试合格的考生,该岗位只有一名考生的面试分须70分以上。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卫生学校非实名制(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二)社会保险。

  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担。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根据《来宾市卫生学校非实名制人员薪资方案》未取得职称或初级职称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3572元,本科学历3298元,取得中、高级职称后按以上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带薪休假、享受奖励性绩效、年底慰问金、餐补、物业补贴、工会慰问等福利。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咨询。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772—4211355、15077257661

  单位地址: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从来宾北站、来宾市汽车站乘坐快1路、19路公交车到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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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卫生学校非实名制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来宾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卫生学校

  2021年2月9日

2021年忻城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部门人员缺口,根据人员需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3名,综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忻城户籍或者在忻城县常住人口;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

  (七)专业不限,医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医疗保障局(县中心广场榕蝴路4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樊雪萍,联系电话:0772-6407859。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及实际操作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全县统一,劳动合同半年一签。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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