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3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的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市行政中心东前楼4楼405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东前楼4楼405室,电子邮箱:lbsfgw@126.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商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世明,联系电话:0772—4278786,0772—4278319。
附件: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广西来宾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委部编外聘用人员1名,主要协助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委部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来宾市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委部负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委部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0年4月28日17:00时前发送至市委部电子邮箱:lbstyzx@126.com,或直接送达、邮寄至来宾市委部(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西后楼956室,邮编:546100,0772-4278099)。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委部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部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099。以上公告,来宾市委部有最终解释权。
来宾市委部
2020年4月16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启事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启事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辅试人员7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工资待遇
1、要求:①男女不限,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C1驾驶证以上(含),5年以上驾龄,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优先录用。②没有发生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③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④没有因违规行为被取消社会辅试员资格的记录。⑤正在执行驾驶培训工作的驾培机构教练员不得担任社会辅试人员。
2、待遇:3347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工作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06月18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附件《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学历证明、驾驶证扫描件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2718605833@qq.com。
3、工作地点
马坪考点及来宾考点(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调配)
联系电话:0772-6653713 联系人:洪警官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录取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
五、管理
参照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管理。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支队
2022年06月13日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国土执法监察人员4名,岗位设在我局二层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觉悟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热爱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业务和其他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10月1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直接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认知、业务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由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宾凯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考核合格一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现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2—4270628。电子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