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招聘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启事

  

  一、招聘岗位

  兴宁区财政局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OA文件处理;

  2.财政收入报表的统计;

  3.税收台账的制作和数据的分析;

  4.与收入相关的总结汇报和会议材料的起草;

  5.对接税务部门,处理涉税事宜;

  6.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不含35岁),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四)有财会相关工作经验者、党员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6.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办公室文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20日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请将本人简历(需有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简历方式发送到兴宁区财政局邮箱:xnqzhzsb@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3290918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

  由兴宁区财政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面试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主楼1216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三)录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实习期为两个月,实习合格后由第三方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办法及福利待遇

  1.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第三方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两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标准为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以饭卡充值方式给予200元伙食补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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