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梧州龙圩区招聘教师43人公告

  

2019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梧州市龙圩区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校教师,计划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教师43名,为顺利开展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12月2日为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五)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24:00时以前。

  
(六)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龙圩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聘用控制数教师;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11月23日前,将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和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证件原件和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到龙圩区教育局报名。报名须提供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现场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苍海小学1号楼205室(地址: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并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招聘岗位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按高于1:1的比例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12月13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笔试

  
梧州市龙圩区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开展。

  
1.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告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于2019年12月25-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龙圩区教育局205室人事办(地址: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领取准考证(进考场时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 100 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龙圩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龙圩区教育局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 号文执行。面试由龙圩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和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龙圩区教育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结构化方式开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由龙圩区教育局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龙圩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公示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龙圩区教育局和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工作在龙圩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开展,具体工作由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未尽事宜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办,咨询电话:0774--2661870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咨询电话:0774-2722717

  
(四)附件:

  
附件:

  
2019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docx

  
2019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上思县自然资源局招聘15人公告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思县自然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电脑应用操作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监察员2名,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乡镇协管员3名,其中华兰镇2名,叫安镇1名;要求:群众基础性好,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要求:熟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要求:有CAD制图、MapGis、Arcgis软件等基本知识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规划股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8名;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

  
面向广西区内招聘,同等条件下上思籍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广西人才网。

  
现场报名: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上思县城中华路19号,电话0770—8521796)。报名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核验)、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1张。

  
(三)面试: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后,通知入围人员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问答式,内容为时政和与岗位工作相关的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待遇。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正式聘用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规定的待遇标准,由县财政局核发工资;其他聘用人员按照我局现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未尽事宜,请与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0—8521796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4人公告

  

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8号),联系电话:0773-77980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水利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水利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水利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水利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水利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水利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水利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水利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水利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水利局人事科0773-2831557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广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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