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贵港市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2019年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桂平市住建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在思想上、上积极要求进步。

  
2、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富有耐心。

  
3、年龄:18周岁-40周岁。

  
4、性别:男女不限。

  
5、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9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均符合条件,但应在2019年7月3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不限专业。

  
6、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综合岗位2人。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17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新岗街住建局三楼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9年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2019年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住建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住建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住建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住建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住建局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住建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电话:0775-3361378。联系人:曹小芹 。

  
附件:

  
1、2019年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19年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

  

2019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证件制发及公安厅机关保密文印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出入境证件制作、对与电子出入境证件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同时承担与制证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是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四)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自治区公安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科学技术与公安实战相结合的课题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承担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效益评估和开展公安信息化整体规划咨询、系统集成、资源整合、运行维保等支撑服务工作;承担跨警种跨部门的全警综合性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其他专项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是2015年9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的相当于正处级全额拨款、列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公安厅禁毒管理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5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各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 其他报考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www.gazx.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www.gazx.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31日8:00至9月8日18:00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2019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31日8:00至9月9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2.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拟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人员的,必须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对岗位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在南宁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岗位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实施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发布,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面试资格复审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公布。

  
(五)考核

  
根据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自治区公安厅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招聘单位将对替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替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注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拟聘用人员情况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92640(公安厅机关委员会)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斌,0771-2892828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拟招聘编外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要求会操作电脑及使用办公软件,工作时间及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35岁以下(含35岁),男女不限,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专业不限,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相关报名表(附近期全身彩照1张),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北海市海城区中山东路213号9号楼五楼),也可邮寄送达,进行材料初审。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由市侨联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书等材料的原件。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月薪为22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即与北海市侨联签订劳动合同,月薪为2600元,另外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享周末双休及带薪年假。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联系电话:0779-2068421

  
附件:2019年北海市侨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9年9月11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中心各科室、管理部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附后(详见附件1)。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资格核验材料发送至电子邮fcgszfgjjzp@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字”。

  
报名表照片采用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资格核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远军,电话:0770-2820823,传真:0770-2828500。

  
四、报名要求: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笔试、面试通知。

  
六、考试时间:待定。考试当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审验。

  
七、录用: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核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承担。拟聘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购买五险一金,具体按照本中心编外职工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招聘编外职工相关要求及条件.doc

  
2.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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