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卫生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外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6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系统里的填报说明,按要求和提示操作,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5日11: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5月7日9:00-5月14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龙翔路228号市卫生健康局312室(0578-7262763)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2953689044@qq.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5月18日下午14:00—15:30
 
笔试科目: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计划表。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龙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龙泉市外委培生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面试形式分为实践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
 
护理类岗位(岗位代码为07、12-16、18、19)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具体从《2024年护理类岗位实践技能操作项目表》(详见附件3)中抽取2项(分数各占50%)进行;
 
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护理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0%;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2023、2024届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入编满2周年后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将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各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和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三)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262729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0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到英山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方式。计划招聘引进1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人、管理岗位3人。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英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英山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英山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英山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4日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考试承诺书》(附件3,下称承诺书),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写规范完善的报名登记表(手写后扫描)、承诺书(手写后扫描)、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成“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shanzhaopin@163.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2024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补充或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选报。
 
  4.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4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5月14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人员须按每场次考试5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凭证免予缴费。
 
  五、测试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面谈考核、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1.测试内容及方式。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或试工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除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办法。未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6.发布测试公告。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在开考前至少5天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加试了笔试的岗位在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测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7人方案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聘办)设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晴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贵州省十二届人博会晴隆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4月15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https://rc.guizhou.gov.cn/)投递简历报考晴隆县相关事业单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评环节。中共晴隆县纪委晴隆县监委机关服务中心(简称“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报考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由县招聘办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宜
 
  笔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考生对本人测评成绩有疑义的,须在测评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注:如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测试时间的,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6日至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4年6月8日至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人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引进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安排部署。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晴隆县,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7821049监督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海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琼中琼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8年学校成功开辟三亚校区,实现山海跨越,办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踏上转型发展道路,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填补了海洋大省没有海洋大学的空白;2016年,获批成为海南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整建制转隶学校,为学校向海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2021年9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并与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多所国内顶尖大学协同发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适应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名。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及任职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6.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起至2024年6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130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且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未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获取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31日,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专业目录对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四)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招聘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的主要材料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和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额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抽调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始终。应聘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我校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来我校参加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本方案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hntou2024rc@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谢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88656594(人事处)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技术咨询电话:0898-8825672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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