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司法局招聘12人公告

  

2019年东兴市司法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兴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主要承担辅助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等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工作场所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要求

  

1

  

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专职工作人员

  

3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

  

东兴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专职工作人员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

  

江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专职工作人员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

  

马路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专职工作人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2、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1年7月5日至198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准报考。

  
三、招聘程序

  
程序包括报名、面试、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E-mail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5日24时止,现场报名仅在工作日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办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兴市司法局办公楼五楼办公室。地址:东兴市和谐路161号。

  
4、咨询电话:0770-7684546。

  
5、电子邮箱:dxssfj@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

  
6、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附件:《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明、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复核后退回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根据应试人员言行、举止、仪表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通过面试后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录用。被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全部分配到相关用人岗位参加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与东兴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按东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未扣缴“五险”2933.56元/月,扣缴“五险”为实发工资)。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附件: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东兴市司法局

  


2019年7月5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6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92号9楼910室)

  
联系电话:0773-355683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0773-3556839。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广西百色市公安局支队招聘4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名额48名,为非人民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百色市公安局支队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退役士兵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8.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至10月1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 —18:00,报名人数不足的可以顺延。

  
2. 报名地点。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75号(市公安局支队702室)

  
3. 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百色市公安局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打印。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个人《百色市公安局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市公安局部组织,市公安局支队具体实施,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安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招录体能测评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纵跳摸高。勤务岗位辅警体能测试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文职岗位辅警体能测试通过任意两项即可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从财政经费中开支,聘用期间年度工资及绩效奖金总额为3.12万元。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年度绩效奖金为每人每月60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部分均按照基础工资的12%给予缴存,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76—2989006

  
招聘监督单位:

  
百色市公安局部(0776—2833133)

  
附件:

  
1.百色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计划表.xlsx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xlsx

  
3.百色市公安局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百色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7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城区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岗位需要执业(职业)资格的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5月13日以后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事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5月13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江南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于报考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和延安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改报岗位时间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于2019年5月20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2019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19年5月21日-5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办公室)。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江南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后,考核小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19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4887897;监督电话:0771-4804766。

  
附件1: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