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选调(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和人数
 
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公务员2名。
 
路桥区委两新工作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
 
路桥区社会治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聘)范围
 
公务员岗位选调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调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事业岗位选聘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聘对象不包含学校(含幼儿园)、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调(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公安系统的公务员,应在公安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按协议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新单位后工作满1年。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其他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无结论的;尚处于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影响期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转任到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至4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路桥区社会治理中心404室(桐屿街道龙栖街291号)。联系电话:0576-82238556。
 
3.报名材料: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路桥区委社工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如报考人员与选调(聘)计划比例不足3:1,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笔试人数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选调(聘)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原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调(聘)资格。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聘)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年限、相关资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4月29日。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上半年浙江衢州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7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开化县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开化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在聘教师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卫健系统在聘卫技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4)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考乡镇选调岗位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县级选调岗位的,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
 
(5)县级部门派驻乡镇(办事处)人员报考乡镇选调岗位的,须在现派驻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涉及服务年限的计算,均由取得现有身份之日起算(含试用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乡镇机关、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考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通过开化新闻网(khnews.zjol.com.cn)、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
 
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801会议室。
 
4.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含)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选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交流)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5月10日- 5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天台县卫健局109会议室(济公大道99号)。
 
3、报名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非应届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报名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
 
(3)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详见附件1。
 
(4)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通过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50元/门。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3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开考比例:招考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退还已缴费人员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临床医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不予递补。
 
2、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咨询和监督
 
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山东威海乳山市引进青年优秀人才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乳山市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支持重点镇街区突破发展,拟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到乳山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40名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要求基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优秀人才。根据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满18周岁(2006年5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八)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报考人员需为2022—202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且均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入党,入党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含),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1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院系、学校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2024年度QS榜单前200名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可不受上述三个条件限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乳山市2024年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报名资料,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022-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同时还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前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引进方式。
 
(一)面试
 
本次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引进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审核档案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有关要求开展审查,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需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但未进行体检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七、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层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其中第一年到经济发展任务较重的镇街区、第二年到市直部门进行锻炼。锻炼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专业背景等,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此外,博士研究生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含试用期),满1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结束锻炼,统一安排工作。
 
(三)后续管理。引进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适时进行提拔使用,也可以通过考选、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八、有关政策
 
(一)配偶安置。引进人员需要安置外地工作的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二)子女入学。引进人员外地就读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九、有关说明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录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0631—6668009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1—665417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乳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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