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教育局教师招聘8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2024年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天台县教育局2024年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37名、天台技师学院(筹)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4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4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考生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于试用期内(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中职、天台技师学院(筹)报备员额制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于试用期内(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其他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户籍、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
 
1.报考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要求天台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户籍不限。
 
2.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4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4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4月29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5月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所有考生均须按时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招聘按缴费确认人数和招录计划人数3:1及以上比例开考(高中政治、高中历史按2:1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学科相应核减、转移录用指标。具体核减、转移情况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在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可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向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联系电话83173973)申请改报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得裁剪、涂改。
 
(四)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3.本县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非本县正式在编教师需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方可报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时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
 
3.笔试地点:天台中学。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2:1及以上比例确定;实际招聘计划8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5:1及以上比例确定;高中政治、高中历史按2:1及以上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两者分数都相同,则都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本县正式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还需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1.面试以模拟上课(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还需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并当场告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2.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技能测试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先进行技能测试,后笔试,再模拟上课。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和模拟上课对象,若最后一名的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笔试和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相关事项见《天台县2024年教师招聘体音美技能测试须知》(附件2)。
 
五、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index.html)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2/index.html)公示。体检对象名单公示后,遇考生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情形出现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培训择岗
 
公示期满后,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阳光择岗。
 
(一)教育局公布具体岗位;
 
(二)拟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八、聘用
 
(一)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介绍信到所选择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育特殊人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天政办发[2014]14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按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精神,对于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四)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信息和通知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五)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天台县人力社保局、天台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909022、83930316、8317391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天台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招聘20人公告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哈铁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20人,实行合同制管理(非编制),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辅警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视为自动放弃);
 
  (五)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421105360@qq.com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2864387703@qq.com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3377403003@qq.com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827193860@qq.com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jms_tlfy@163.com
 
  3.资格审核:于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期间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会收到通过邮件)。
 
  4.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审核通过。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7.报考者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分别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5:00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各自报考岗位,向各报考单位发送确认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短信。短信内容为“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例:聘用制书记员+100001+张三+2127+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辅警+200002+李五+0218+确定能够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发送确认短信或短信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测试资格,进而放弃笔试资格。已发送确认短信但因个人原因缺考的考生,将记入哈尔滨铁路法院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短信接收号码: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3664619934(本机不回复。请使用移动或联通号码发送确认短信)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19845183961(本机不回复)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15735159500(本机不回复)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13836337699(本机不回复)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15774518204(本机不回复)
 
  (二)体能测试(辅警岗位进行)
 
  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进行)
 
  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参加笔试的资格条件,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书记员岗位达不到70字/分钟的、文员岗位达不到5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五)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七)体检和政治审核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政治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录用的递补
 
  对已参加面试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及已参加笔试具备参加面试资格而未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录取或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51-58766707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0451-86431408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0452-2927098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0453-8829808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0454-892203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干部处负责解释。
 


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4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433人(含临床教师),博士生导师152人,硕士生导师994人。全日制在校生123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有14所附属医院,52所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2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委)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和药理学与毒物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对象
 
  优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60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六、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底前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
 
  (三)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1.学科评估。用人单位组织学科专家对应聘人员的研究方向、水平与学科融合度进行全面评估。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能力、人际沟通和团队拟合等进行综合考核。
 
  3.专家组考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潜力、科研拓展、学科需求、个人发展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用人员。
 
  (五)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主要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手续办理
 
  学校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签署聘用合同和协议。逾期(20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或签署合同、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0951-6880569 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980034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广西成立最早、规模较大、学科较齐全、综合实力较强,主要从事中药、民族药的开发研究以及中药临床用药前的药学、药理、毒理试验研究的专业机构。“八五”期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全国十大中医药院所之一。占地30亩,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现有在职人员188人,其中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7人,药学专业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50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主要业务有中药新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功能食品、日化用品等新产品开发;药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标准制订研究,药品检测,波谱测试;天然药物化学成分、有效部位和活性成分研究,结构解析,标准对照品制备;生药学鉴定,药材加工炮制,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中药防治心血管、神经、消化、呼吸等系统疾病及其免疫生化、抗炎、抗肿瘤等药效学研究,药物代谢研究和药物毒理学研究;开设门诊部,以中医药民族医药为特色,开设有中医科、针灸推拿科、中医骨伤科等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医药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时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gicmp.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挂网1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形式:请下载钉钉app后注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表单,人力资源部初审后,发布公告并用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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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应聘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由本人携带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纸质材料包括:
 
  (1)从院官网下载的《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打印后需手写签名;
 
  (2)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证等)1份。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5楼503室人力资源部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资格复审后,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时间。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10的,考试方式需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和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面试+实操方式。
 
  2.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实操各占50%,60分为合格,若该岗位考生成绩均未达到60,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报名未达1:3报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人选,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综合以上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提交院党委会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如岗位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根据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面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体检后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要求按时报到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聘用实行试用期。未能按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六、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0771-5874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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