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丽水云和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丽水市或云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转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调范围可放宽至浙江省。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满足夫妻两地分居或照顾父母相关条件的(具体条件详询各选调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本县域范围内乡镇(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报考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岗位;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4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外报考人员)同意并加盖印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或选调岗位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3: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经考察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可放弃选调职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同类岗位入围人员中调剂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根据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岗位)内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和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5120760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5127791
 
咨询电话: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2024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评议时间
 
  2024年5月19日。
 
  三、考生报到时间、报到地点、考生分组、考生须知
 
  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先在备考室阅题准备5分钟,然后到面试室答题不超5分钟。
 
  五、打印《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2024年5月15日9:00-5月19日7:00,登陆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要提前打印《面试准考证》,熟悉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按时报到参加面试(面试报到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如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专门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面试)。
 
  2、面试评议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
 
  咨询电话:0543-2399676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2024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聘17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学校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西部职教基地—重庆市永川区。学校占地近10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2000人,教职工近700人,其中,有博士、教授等教师15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重庆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名师名匠共53人次,建有国家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人才平台团队10个。
 
  开设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航空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养和创意设计”七大特色专业群35个专业。现有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市级专业12个,国家级、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一流课程36门。
 
  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成绩和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位居全市高职学校前列。学校同时入选《2023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评选的中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职学校50强”“服务贡献卓越高职学校50强”“产教融合卓越高职学校50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3、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及时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12: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023-4957858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5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年5月16日0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21日09:00—5月25日09:00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考试现场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执行。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08:30—12:00(其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2024年6月下旬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询成绩。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面试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公众信息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面试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综合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100分。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学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1.甲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乙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学校,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学校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规定应告知考生的,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咨询电话023-4957858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1名,其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岗位(岗位序号57-58号)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垫江县行政区域内(下同)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任职经历要求:截止报名前一天,在垫江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满5年或担任村本土人才满5年且目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可计入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时间、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村(社区)干部任职及年限、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三)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乡村医生岗所要求的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医学专业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3年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时至5月13日9:00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试费的考生,应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实操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等,分值100分,试讲的时间为10分钟,实操的时间根据考试科目决定;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经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条件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我县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如因此产生的招聘单位撤销、单位更名、编制核减、编制划转等情况,将对招聘到岗人员同步调整用编、用岗。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除乡村医生岗位须在村卫生室工作服务满6年外,其他岗位须在垫江县服务满3年,方能向县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属地化医学生岗位聘用人员脱产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申请解除人事关系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其他事项有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系电话咨询:县卫生健康委,023-74518603;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垫江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