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贺州市钟山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12月0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规定,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钟山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为准,所需日期计算以2022年12月8日为截止日期;

  5.考生需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6.自愿在钟山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5年。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8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2年12月8日前,通过以下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简章:

  1.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xwzx/gggs/)、钟山县教科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资格审查(复审)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1份。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17:30。报考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dzfwrsg@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两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回复至考生邮箱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复审于2022年12月17日9:00—12:30到玉林师范学院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9:00—12:30,现场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至善楼一楼。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凡报名合格人员,请加入QQ群:251160744,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QQ群发布。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改报其他岗位(但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现场报名、面试考务组联系方式:QQ群251160744。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下午15:30—17:0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招聘的高中教师属于高考科目的,笔试内容是高中阶段文化知识;招聘的高中教师属于非高考科目,笔试的内容为撰写教案(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篇课文内容撰写教案,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招聘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教师笔试为初中阶段文化知识。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按卷面分数的60%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8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又相同,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三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确定为体检的人选需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双方就业意向协议。请招聘单位务必提前准备好就业意向协议,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签订双方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

  体检工作由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在2023年7月下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

  (1)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xwzx/gggs/)、钟山县教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74—8988389、0774—8980841(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774—8988963(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监督电话:0774—8982901(钟山县纪委监委驻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五、其他事宜

  (一)各位报考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详见附件5《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疫情防控通告》。

  (二)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及时加入QQ群:251160744,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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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4:  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钟山县2022年秋季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疫情防控通告.doc

  附件6: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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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9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2022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2022年4月17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2022年4月18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4月1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5月21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7月中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2年7月中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2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2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2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2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2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附件1: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2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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