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贺州昭平县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27日讯: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2020年面向昭平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30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生源地或户籍为昭平县。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司勤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5.司勤岗位要求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专职森林消防队员岗位要求身高1.65以上,裸眼视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7.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0年9月25日起,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

  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报考司勤岗位人员提供)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2.《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好相片,可在昭平在线下载)一份。

  (四)考试

  1、编外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100分,50分为合格。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其中报考司勤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路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笔试时间45分钟,笔试成绩100分,90分为合格。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2)路考(科目二)成绩100分,80分为合格。未达8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2.考试时间、地点

  (1)编外人员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10:30,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笔试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于上午8:30前到达考场(考场所在位置详见笔试当天公布的考点平面示意图)。面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7:3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室所在位置详见面试当天公布的考点平面示意图)。

  (2)司勤人员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笔试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于上午8:00到达考点。路考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结束当天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若考试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编外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司勤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路考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路考)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路考)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司勤岗位以驾龄长)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路考)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①户口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中共昭平县委政法委出具的有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

  ③乡镇人口和计生服务站出具的计生证明(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加盖公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路考)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成绩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全部进入县编外人员候录库,供以后补缺使用。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结果报告报送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反映情况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空缺从面试(路考)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暂行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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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xls

  2.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1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20年贺州市民政局选聘社会人才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8日讯:为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民发〔202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社会工作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市项目办及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昭平县18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的一线社工共57名(其中项目办为3名社工督导,每个社工站配备3名社工),社工领军人才若干名。

  二、社工领军人才待遇

  面向全国邀请国家民政部或省级民政厅遴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到我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开展工作。我市将参照高层次重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人才在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子女入学、开办社工服务机构、承接社工服务项目(如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等)等方面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社工督导及社工的工作福利

  (一)薪酬:

  社工督导和社工月薪人均3000-3300元(含社会保险),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的绩效奖金;

  (二)购买意外险;

  (三)设立专项督导计划,贴身陪伴,支持一线社工成长;

  (四)设立培训规划,提供系列专业培训、参访、前沿讲座等;

  (五)以社工为本,保障自由的督导研究、实务探索和成长空间;

  (六)支持社工回到家乡,开拓本地化的社会工作;

  (七)项目贯穿社工价值与使命回归的理念;

  (八)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前景与平台;

2020年贺州市民政局选聘社会人才公告

  (九)在每个县(区)招聘人员中确定一名管理者,负责注册1家社工机构,承接本县(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购买项目。

  四、服务内容

  (一)社工督导服务内容

  善于应用个别、小组、同辈督导、团队服务传送等模式开展工作。能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督导。

  督导工作采用社工站点负责制,即专职督导负责6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每月实地督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须参加项目办、本人所负责区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坊等工作;指导社工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协助做好社工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工专业培训及团队建设,组织实施专题培训、工作坊、总结交流会等,培育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协同项目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站开展行动研究,探索、总结社会工作试点服务经验及发展模式;指导社工站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工服务内容

  1.养老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为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2.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

  3.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五、应聘条件

  (一)社工督导

  1.年龄:22-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2020年3月31日止;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二)社工

  1.年龄:22-4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16日前)

  在贺州市级媒体和贺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职位、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0年4月23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邮箱:hzscssgk@163.com,联系电话:0774-5696271。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4月16日0:00至4月23日24:00期间发送电子邮件至hzscssg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简历》(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市、县民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市民政局于4月24日前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贺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hezhou.gxmzt.gov.cn/)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七、面试安排(4月30日前)

  简历通过者初定2020年4月下旬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直接列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带齐个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八、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1:1确定考察对象,市、县民政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县民政部门分别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用与上岗

  被录用者与承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岗前培训后,初定2020年5月中旬统一上岗。

  点击下载>>>

  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分布表.doc

  应聘简历模板.doc

  个人承诺书.doc

  贺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本次贺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6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点击下载: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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