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9人)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02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2021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1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2021年4月14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1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2021年4月15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脱贫户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公布,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2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1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1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1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1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市级事业单位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市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 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贺州学院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如下: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员(含预备党员)。
(六)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或具有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七)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书并符合其他条件。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应聘者将邮件发送至邮箱(hzxysjk@126.com),具体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下:
(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贺州学院2021年应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5日
3.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现场确认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由学校学工处负责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与考核
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资格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监督电话:0774-5228685
政策咨询:0774-5228611邓老师
报名咨询:0774-5228650周老师
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3日
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贺州市会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尚在新录用干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2日至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在官微公众号“贺州”中下载、打印)。
(3)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贺州市办公楼201室,联系电话:0774-5123896,邮编:542899,同时将报名表和小二寸相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xhzrd@163.com。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方式:
贺州市会办公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贺州市会办公室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21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阅卷结束后,笔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接受电话咨询,电话:0774-5123896。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选调职位入围面试最低笔试成绩在贺州市会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贺州”发布,同时由贺州市会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3.面试时间:2021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跟班学习、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贺州市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
(五)跟班学习
1.确定跟班学习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跟班学习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跟班学习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跟班学习人选。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跟班学习(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跟班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跟班学习)。
2.跟班学习。根据选调职位组织人选到贺州市机关相关委室(科室)跟班学习2个月。
3.跟班学习考核。跟班学习期满后,由贺州市会机关党组组成考核小组对跟班学习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跟班学习综合考核情况优中选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贺州市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确定拟任职人选
贺州市会机关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在贺州市会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贺州”等媒体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公开选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开选调工作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观察14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
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面试前7天内(不含笔试、面试当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五)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会办公室秘书一科咨询,联系电话:0774-5123896。
附件:
1.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