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动人才强贺战略深入实施,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贺州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招聘岗位可放宽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层次的考生需为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成绩达到百分制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GPA为3.0以上,且无补考或重修的科目;

  6.属本公告招聘范围人员,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5日-12月20日17:30期间,登录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http://www.hzdjw.gov.cn/)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提交《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跟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2年11月15日--12月21日17: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公布。

  (四)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1月2日—1月7日期间(此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报名系统提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报名表》;2.纸质《面试通知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4.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六)面试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七)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对象需到招聘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见习考核。见习期间,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见习期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出具书面考核聘用意见。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三、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http://www.hzdjw.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贺州市委人才办 , 

  贺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贺州市纪委派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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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核心课程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贺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2022广西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人公告

  为适应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贺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8︰30至2022年11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贺州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贺州高新区管委会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5日8︰30至2022年11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和《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招聘单位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2年11月25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2年12月5日8:30—12月10日8: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2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12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12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2年12月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贺州高新区管委会。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现场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3)《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户口簿(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核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2年12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贺州高新区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

  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贺州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贺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贺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贺州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贺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线;监督电线。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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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核心课程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2022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县乡(镇)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综治中心工作力量,昭平县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至2004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8月11日起,可通过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首页 (通知公告)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 8月24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805室),联系电话:0774-6683021。

  4.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资格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1份。

  (1)《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贴好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5.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昭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昭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6.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8:20前进入笔试考场(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迟到考生9: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请考生预足时间到达考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昭平县第四中学办公楼后面左侧)。

  (3)笔试内容及分值: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务必按照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不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5)划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6)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7)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人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8月30日(不含30日)之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3)面试测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4)严禁面试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以此类推。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昭平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参加考试之前申领广西健康码,不出国(境),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从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返回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有密切接触史者、次密切接触史者还没有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考试(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试地点前须佩戴口罩,出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经检验,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者方能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必要时将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昭平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4-6683021。

  附件:

  1.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昭平县委政法委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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