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28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0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城区范围学校不算在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将于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目前未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不另行说明)。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

  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

  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7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市直学校的可直接

  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贺州站(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3.资格审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z.gxrc.com/,在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0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全市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中旬)。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岗位考生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完成)。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不需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教、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具体面试方式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1:1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县级以上学校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7月下旬)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县(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编制、人社部门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0年度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六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县(区)根据情况进行自主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的岗位使用教职工编制,则聘用后暂不入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县区岗位者提交相关县区教科局,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相关市直学校)。

  (二)本简章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及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对招聘范围及

  对象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六)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附件:1.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6.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20年贺州昭平县赴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31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7日至2002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1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0年10月3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考录招聘)、昭平在线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①《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位证(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核验后退还),逾期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无效。

  (三)招聘方式

  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下午3:00-4:30,笔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

  (4)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公布。

  (5)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

  3.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以面试合格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委人才办、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

  对引进到我县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生活补贴800元/月。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其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居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对于引进到我县的双一流高校的其它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同时,对引进到我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属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每间公寓免费配备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床、沙发、衣柜以及基本厨卫设施等,接通有线电视、宽带,人才可拎包入住。

  本公告由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吴琳0774-6691399、15107843680;叶羽段0774-687858、13377036878。

  点击下载>>>

  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0年昭平县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贺州市民政局选聘社会人才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8日讯:为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民发〔202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社会工作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市项目办及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昭平县18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的一线社工共57名(其中项目办为3名社工督导,每个社工站配备3名社工),社工领军人才若干名。

  二、社工领军人才待遇

  面向全国邀请国家民政部或省级民政厅遴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到我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开展工作。我市将参照高层次重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人才在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子女入学、开办社工服务机构、承接社工服务项目(如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等)等方面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社工督导及社工的工作福利

  (一)薪酬:

  社工督导和社工月薪人均3000-3300元(含社会保险),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的绩效奖金;

  (二)购买意外险;

  (三)设立专项督导计划,贴身陪伴,支持一线社工成长;

  (四)设立培训规划,提供系列专业培训、参访、前沿讲座等;

  (五)以社工为本,保障自由的督导研究、实务探索和成长空间;

  (六)支持社工回到家乡,开拓本地化的社会工作;

  (七)项目贯穿社工价值与使命回归的理念;

  (八)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前景与平台;

  (九)在每个县(区)招聘人员中确定一名管理者,负责注册1家社工机构,承接本县(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购买项目。

  四、服务内容

  (一)社工督导服务内容

  善于应用个别、小组、同辈督导、团队服务传送等模式开展工作。能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督导。

  督导工作采用社工站点负责制,即专职督导负责6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每月实地督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须参加项目办、本人所负责区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坊等工作;指导社工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协助做好社工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工专业培训及团队建设,组织实施专题培训、工作坊、总结交流会等,培育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协同项目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站开展行动研究,探索、总结社会工作试点服务经验及发展模式;指导社工站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工服务内容

  1.养老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为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2.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

  3.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五、应聘条件

  (一)社工督导

  1.年龄:22-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2020年3月31日止;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二)社工

  1.年龄:22-4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020年贺州市民政局选聘社会人才公告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16日前)

  在贺州市级媒体和贺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职位、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0年4月23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邮箱:hzscssgk@163.com,联系电话:0774-5696271。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4月16日0:00至4月23日24:00期间发送电子邮件至hzscssg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简历》(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市、县民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市民政局于4月24日前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贺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hezhou.gxmzt.gov.cn/)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七、面试安排(4月30日前)

  简历通过者初定2020年4月下旬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直接列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带齐个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八、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1:1确定考察对象,市、县民政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县民政部门分别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用与上岗

  被录用者与承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岗前培训后,初定2020年5月中旬统一上岗。

  点击下载>>>

  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分布表.doc

  应聘简历模板.doc

  个人承诺书.doc

  贺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贺州钟山县财政局招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13日讯:为适应我县财政工作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乡镇财政所财会人员。

  2.招聘人数:5名。

  3.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等相关专业。

  4.有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服务,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020年贺州钟山县财政局招聘公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地点、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20年钟山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交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1张。

  2.报名地点:钟山县财政局五楼505(钟山县兴钟中路10号)

  3.联系电话:0774—8981048;

  电子邮箱:zsrjg001@163.com  联系人:吴女士

  4.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钟山县财政局将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环节。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地点为钟山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面试组由县财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察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财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面试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县财政局专门指定相关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及格考生中依次等额替补。

  (五)聘用、工资待遇及具体岗位分配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月薪24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工作满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年终有绩效奖励。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与钟山县财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需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凡经聘用人员由钟山县财政局研究后分配到乡镇财政所工作,按照1名/所的要求进行随机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办理编制手续。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3.本次招聘公告由钟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财政局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4-8981048。

  点击下载>>>

  2020年钟山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钟山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