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昭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昭平建设,根据《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3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特巡警大队13名、局机关2名、留置看护队员3名、基层派出所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收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12月11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咨询电话:0774-6697667。

  
2.报名地点: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32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浅蓝色照片1张。

  
(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3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自行前往,并于上午8:2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上机考试

  
(一)明确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上机考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上机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下午2:3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上机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五)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

  
六、面试

  
(一)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上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5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5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四)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0年12月28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12月下旬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试用期岗位层级工资每月约2100元(有五险一金,且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的,确定新的岗位层级,岗位层级工资每月最低可达到约2250元,按照《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按年限由八级逐级晋升至一级,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制服及执勤装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6697667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4-6691922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774-6697666

  
附件:1.《职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考试题库》。

  


昭平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0日

  

  

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钟山县财政局2020年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在岗区级、乡镇级和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共招聘1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2名,面向平桂区在岗区级、乡镇级和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10名(由平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两年(含两年)

  
平桂区扶贫信息(档案)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平桂区区级、乡镇级、村级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两年(含两年)

  
(三)在扶贫信息(档案)员岗位上积极主动作为,兢兢业业、业绩突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验)、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3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3月23日前,可通过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现场报名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平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4楼410人事股办公室)。

  
4.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1)户口本;(2)身份证(有效期内);(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2份。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报考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信息技能操作分值满分100分;共计400分。

  
1.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

  
2. 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信息技能操作时间:2020年4月12日。

  
3.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通知书领取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地点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4.开考比例: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向平桂区组织、人社部门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调整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0年4月3日前。

  
5.加分条件:少数民族加3分。

  
6.成绩公布: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结束后五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由平桂区组织部、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上午8:30—18:0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平桂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扶贫信息(档案)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面试;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 、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信息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确定体检人选,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考核

  
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5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桂区委组织部干部三股0774-8831381;平桂区人社局人事股0774-8832433)。

  
附件:1.2020年贺州市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0年贺州市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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