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361人简章

  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教师〔2022〕2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2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区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2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城区范围学校不算在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以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计划表》)。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具备合格学历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考核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

  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1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见附件9)首页中部“2022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等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

  八步区教科局组织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见附件9)首页中部“2022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2022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相关公告),可于2022年6月21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2年6月21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分需笔试和免笔试两类)

  需笔试和免笔试的岗位详见《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免笔试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需要参加笔试环节)。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如因新冠疫情有变化需要改变笔试时间的,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2年7月中下旬)。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八步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面试时间详见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1)需笔试岗位:八步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2)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包括笔试岗位和免笔试岗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有笔试的岗位,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报考城区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市教育局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2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2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笔试成绩达到八步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免笔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免笔试的岗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二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2.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八步区岗位者提交八步区教科局人事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见附件)(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bbjk5212594)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八)具体招聘事宜由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doc

  附件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7: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通告.doc

  附件8:参加招聘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9:贺州人才网等网址.doc

  

2022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8人简章

  

  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8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5月24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校验)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2年6月10日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需要参加上机考试。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大学本科已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五、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文职辅警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考试(具体详见职位表)。专业技能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运用或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政策理论等相关内容。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专业考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由招录机关公告或通知。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考试成绩(文职辅警职位根据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按相应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普通勤务辅警职位: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分别为40%、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退役军人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即: 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文职辅警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机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15%、25%、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2年6月中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未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7月。

  十、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37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报名应聘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应聘各环节,考生体温值在36℃~37.3℃之间,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必要时按要求出示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报告,并且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1-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贺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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