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贺州市钟山县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钟山县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岗位和聘期
(一)数量。选聘9名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
(二)岗位。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农村党建工作。工作地点在行政村(社区),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三)聘期。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为3年。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二)中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业务能力、组织协调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自行登录钟山党建网、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钟山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在10月29日0:00至11月12日24: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szzbzzg@163.com。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前在钟山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登录钟山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准备好《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使用,一份供单位备案;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盖章。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1年11月中下旬)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能力素质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不指定辅导用书。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2021年12月上旬)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上岗(2021年12月中下旬)
(一)确定聘用人选
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根据能力素质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钟山党建网、钟山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履职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岗位职责
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由乡镇党委直接管理,专职负责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有关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落实,规范组织生活。
(三)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好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以及组织党员开展相关活动等方面工作。
(四)了解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给予薪酬待遇3500元/月。
(二)聘用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村干部候选人参加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补改选,成功入选村干部后,可保留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身份,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或村干部的相关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岗位或职务的待遇)。
(三)在岗期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四)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九、管理和服务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各乡镇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管理服务。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下等次的,自考核等次确定之日的次日自动解聘。
(二)聘用期间,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乡镇、村(社区)要为所聘用的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县委组织部将对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进行每年一次的集中全覆盖培训。乡镇党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培训。具备条件的,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可采取跟班学习、脱产轮训等方式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
(五)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六)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可从同批次报考已体检、考察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补录。
十、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对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钟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咨询,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0774-8970130。本公告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钟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2021年度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各类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平桂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招聘年龄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度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9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桂大道1号桂隆发展大厦A座8楼807室。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原件。
(3)《2021年度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要求: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
(4)《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原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有独立完成的舞蹈作品或有参与策划或编创的剧目、舞台艺术及获得地市级宣传、教育、文化部门、中国舞蹈家协会举办的舞蹈赛事、创作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作品视频,请同时提交有效的佐证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
(3)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6.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报考人员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招聘单位须按要求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公布,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前。
三、面试
面试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暂定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及面试公告
1.面试拟入围人选及面试公告时间:2021年9月18日。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经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都进入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实施结构化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3.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测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四、笔试
(一)确定笔试拟入围人选: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面试不及格人员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 8︰30—10︰00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平桂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方式
笔试题本、答题卡等资料于考试开始前发放,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五)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到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9月30日。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度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度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5:关于平桂民族文化传播中心招录人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案.docx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规定,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其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6名,教师职位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昭平县人才工作中心、昭平中学、昭平县第五中学等10个单位计划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1年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8日至2003年1月8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经贺州市公开招聘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昭平县在编在岗教师、在岗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0年12月29日起,可通过昭平在线(http://)、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考录招聘)、广西民族大学就业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邮箱,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招聘单位将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为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联系电话:15107843680,13607849756。
2.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1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现场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2021年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毕业证、、(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原件,核验后返还。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书和书原件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招聘考试
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教师职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报考教师职位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下午15:00-16:30
(2)笔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若笔试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因教学需要开考的,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经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开考。
(5)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若面试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报考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以面试合格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委人才办、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委人才办、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http://)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且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居补贴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生活补贴800元/月,其他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居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生活补贴800元/月。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其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安居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对引进到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居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对于引进到我县的“双一流”高校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同时,对引进到我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属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每间公寓免费配备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床、沙发、衣柜以及基本厨卫设施等,接通有线电视、宽带,人才可拎包入住。
本公告由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774-6691399(昭平县委人才办);0774-6699771(昭平县教科局人事股)。
附件:
1.2021年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1年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昭平县赴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