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1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28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0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城区范围学校不算在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将于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目前未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不另行说明)。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

  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

  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7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市直学校的可直接

  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贺州站(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z.gxrc.com/,在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0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全市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中旬)。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岗位考生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完成)。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不需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教、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具体面试方式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1:1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县级以上学校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7月下旬)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县(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编制、人社部门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0年度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六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县(区)根据情况进行自主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的岗位使用教职工编制,则聘用后暂不入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县区岗位者提交相关县区教科局,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相关市直学校)。

  (二)本简章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及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对招聘范围及

  对象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六)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附件:1.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6.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本次贺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6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点击下载: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具体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点击查看: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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