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类的优先);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2月22日至2005年2月22日出生),身体健康;

  (四)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籍的人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环江青年圈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8:30—11:30,15:30—17:30。

  2.报名地点: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192号老体委二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黄鲜,18174914736。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 资格审查:由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政发〔2016〕25号)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等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因公出差,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出差补助和报销费用。

  

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mdash;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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