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文字功底较好、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以及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的社会青年及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5日至2003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1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办公大楼五楼515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5)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一)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无人报考的,将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报编制部门同意后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和本机关其他同类人员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十、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778—5812239。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1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天峨县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医疗服务网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运行和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118号)和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河池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9〕127号)和《天峨县委员会办公室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峨县落实乡村医生职责和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峨办发(2020)28号)精神,决定公开选聘部分乡村医生,补充到相应村卫生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计划
全县共选聘22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天峨县2021年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三、选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报名: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2)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
(3)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3)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书的;
(4)本县现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不得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2月28日
2.报名地点:所属乡镇卫生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乡村医生及以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现场审查无误后填写《2021年天峨县公开选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所属乡镇卫生院确定,所属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精神面貌、医学基本常识和计算机操作等内容,按招聘计划名额,从高分到底分依次录取,符合优先录用原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考核
所属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有无违法乱纪行为、计划生育等方面,重点是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四)办理聘任手续。
考核合格者在其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县卫健局下文聘用,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书。
五、乡村医生待遇
(一)工资待遇。乡村医生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乡村医生基础工资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标准落实乡村医生月基本工资,由财政纳入预算,由乡镇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
2.工龄工资。乡村医生工龄工资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工龄工资标准落实,由财政纳入预算,由乡镇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
3.绩效工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政策补助,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
(二)社会保险待遇。由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内乡村医生集中代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2000元以上(含2000元),所需资金从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内扣除。
咨询电话: 0778-7825255
天峨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2021年天峨县公开选聘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