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详见官网: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485d5549-aee0-4239-91e4-05f0b2fa714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根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单位是用工单位。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可以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前,经用工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职称补贴+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考生须按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参考各项准备工作。

  面试前7天起,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面试前7天起,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对照个人实际情况严格进行落实,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试当天,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同时符合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面试考场参加考试。(查询操作方法:在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输入本人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后即可查询),全程严格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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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

2022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体检公告

  

  根据《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唐欢欢等44名考生为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月中旬(具体以各考核组的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事项

  1.被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事宜,各考核组负责通知考生。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2名以上负责人事政工等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一)组织实施

  由防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由防城区卫生健康局安排体检时间,并应提前2天通知考生。

  2.地点: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声明。否则,作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携带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不按时参加体检视同自愿放弃体检。

  3.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穿着尽量方便、简单。

  4.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做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当日体检验证时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和体检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经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和体检工作人员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考生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7.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核、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必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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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体检人选名单(共29个岗位44人)

  

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2022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部门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岗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财务、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优先,但不限于以上专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计算机系统操作,有过党政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邮箱:.com,联系电话。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审核。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工资福利待遇面谈。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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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8日

2022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2人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

  (四)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六)专业条件:秘书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类、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七)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应聘人员请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简历等个人有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防城区政府大院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满,通过测试能够胜任工作并符合录用条件的,可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

  2.试用期后工资待遇:

  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是每月3000元。

  聘用人员工资按月发放,聘用人员工作满1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额增加15元。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由聘用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防城区政府大院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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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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