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招聘简章
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办案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8月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政EMS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0楼2003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8001。
2.通过现场提交材料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0楼2003室(以提交材料齐全为准),邮编:538001。
3.报名材料。将《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粘贴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寄送防城港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核。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附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确定面试名单。电话通知各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方能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核及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防城港仲裁中心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试用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防城港仲裁中心(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签订后,防城港仲裁中心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四、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2800元/月),绩效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考核管理:年终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三)动态管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满一年后续聘的,月工资增加100元。
本简章由防城港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0—2830696。
防城港仲裁委员会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原则上初次签订3年。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广西防城港市委员会招聘公告
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专职教师2名、兼职会计1名。
一、招聘岗位
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预青专干1名;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专职教师2名(舞蹈类、声乐类各1名);
兼职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
(一)预青专干
主要负责团市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业务,协助团市委日常文书整理和报表统计等工作。
(二)专职教师
主要负责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相关舞蹈类、声乐类培训课程,协助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处理办公室和培训部等相关工作。
(三)兼职会计
主要负责团市委及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计账、相关会计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预青专干、专职教师、兼职会计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思想素质高;
(5)预青专干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前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
预青专干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态度和服务意识,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3)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4)法学、新闻传播学、中文类相关专业优先(不限于以上专业),从事过法律相关职业的或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专职教师
1.舞蹈类
(1)舞蹈表演专业(儿童舞蹈表演及编导方向);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为人诚恳踏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责任心;
(4)形象佳、开朗活泼,具有亲和力及课堂组织教学的能力;
(5)善于沟通,具备吃苦耐劳及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2.声乐类
(1)音乐表演专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扎实的声乐理论知识及良好的演唱与表演能力;
(4)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
(5)具有责任心,热爱学生,讲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6)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兼职会计
财务会计、财政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启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2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后,应聘预青专干、兼职会计岗位的请发送至fcgstw@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芳芳,0770—2832428;唐榕蔚,0770—2822428。应聘专职教师的请发送至fcgteenager@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立平,0770—2215809。
报名表格下载地址:fcgstwgy@163.com;密码:tsw123。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况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三)面试
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共青团防城港市委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该表上的照片可以为电子照片打印)、《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谈主要由应聘者陈述个人经历及受聘后如何开展工作,或由招聘单位统一拟定题目由应聘者进行回答。面谈结束后,根据聘任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共青团防城港市委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谈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共青团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招聘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预青专干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3000元。共青团防城港市委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专职教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正式聘用后待遇适用于防城港市新人新办法,月工资待遇2667元,完成自身教学任务后,根据工作安排可额外享受一定的课酬补助。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兼职会计月工资1800元,不代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灵活安排到岗工作时间。
附件: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广西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1.招聘名额:2名。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类、文秘类。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与办理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流程,熟练使用office、CAD等办公软件。
(六)有C1或以上驾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八)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4月17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282429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市征储中心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500字以内的自传等,投递邮箱:zdb2824290@163.com。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912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后将电话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岗位需求和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按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联系。联系人:林女士,0770—2824290。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