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8人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8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职位和人数.docx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

  

广西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附件: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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