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玉林北流市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

  玉林人事考试网2022年08月19日讯:为适应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和《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北流市2022年计划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或广西区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加分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交加分材料的不给予计分);

  3.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证件照片2张;

  4.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在基层卫生院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署日期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五、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选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原则上应以执业资格、学历、职称资格、工作年限等进行计算分数,以总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通过国家卫生健康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须验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才能计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6)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每满一年加2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计分以经注册的执业医师证为准,年限起算时间以注册日期为准。

  (7)对获得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具体如下: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1分;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市(地)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2分;市(地)级党委、政府及省(部)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3分;省(部)级党委、政府及国家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4分;国家级计5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行政机关,不包含新闻媒体、学会、协会、组委会、论坛等)。

  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考核加分总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都相同,则增加面试程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时符合(1)至(5)项中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招聘单位和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主要考核报名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报名者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违法违纪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发布体检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

  (三)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确定考核人选计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待遇

  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92(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应聘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实行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加报名。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二、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22589、622089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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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北流市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北流市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7日

2022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因县委办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8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能熟练操作word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五)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办公室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和流程

  (一)招聘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同劳务服务公司组织实施,财政、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监督。

  (二)招聘公告通过陆川县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发布。

  (三)以面试为主,面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陆川县委办第三秘书股(地址:陆川县温泉镇通政街43号大院内县委楼四楼),联系电话:0775-7211812。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报考人员需填写《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3)

  5.报名时由县委办第三秘书股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资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五)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且达1:3及以上比例的予以开考。未达1:3比例的,经组织实施单位研究并报财政、人社部门同意才能开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的是: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县级医院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七)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县委办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举报和监督。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单位工作需要,且双方自愿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200元,五险按陆川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聘用单位承担。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三码联查、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保顺利参考。

  (一)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报名当天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且不能带星*, 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二)考生在入场、报名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因不服从报名点安排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考生在现场报名等环节中的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除考生本人外不允许其余闲杂人员进入报名点;考生进入报名点后,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五)报名时签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有以下特殊情况人员不可参加报名。

  1.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城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人员。

  2.广西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通信行程卡有 *的人员。

  3.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4.处于封控区或被要求隔离的人员。

  5.其他根据广西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应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

  6.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采用社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有关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遇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聘用人员无条件服从。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陆川县委办公室

  

2022年7月17日

  附件1: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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