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和《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三) 现役军人;
(四)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下载《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并交同底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加分材料(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需注明是编内或编外人员并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三)照顾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加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 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从业经历且服务时间长者优先。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时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20899/622258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2022年广西玉林市第二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年2月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玉林市第二幼儿园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7年,位于中路177号(原勤工俭学服务公司内)。
一、公开招聘范围和岗位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林市第二幼儿园教辅人员3名。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
(六)应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2月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 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将《2022年2月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到学校邮箱(ylsdier@163.com),并致电学校确认是否已查收到相关邮件。
2.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2月7日(8:30-11:3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地点:玉林市第二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中路177号)。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官老师:18176601616 ,办公电话:0775-2812350。
5.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林市第二幼儿园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原件验讫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
(1)《2022年2月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贴好免冠近照);
(2)《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3,须亲笔签名承诺);
(3)身份证;
(4)学历证(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如有则需提供);
(5)幼儿园、普通话等级证等。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及考试费。
(二)注意事项
1.进入报名现场和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报考人员应按照当前玉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5.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方式:专业技能试。
(二)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8:00。
(三)地点:玉林市第二幼儿园(玉林市中路177号)
(四)考试内容:试讲、视唱、弹唱、舞蹈、绘画。
1.试讲(此项内容自备),复印五份试讲教案,面试当天签到时交到工作人员处。试讲考察考生完成幼儿园五大领域某一领域体现出来的组织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
2.弹唱、舞蹈(此两项自备内容);绘画、视唱(此两项现场指定内容)。
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计算
1.专业技能试的成绩为总成绩。
2.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成绩相同时,以从教时间或相应岗位工龄时间长者优先;从教时间或工龄时间相同时以学历优先,如此还不能区分,由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加试确定。
3.考试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三)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于当天13:00前在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前往查看。
(四)考试要求
1.应考者使用的准考证即是本人身份证件。
2.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2)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招聘地点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程序:
(1)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到候考室抽签候考。
(2)考生凭抽签序号单,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试场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到,由主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试区域。
4.纪律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需在8:00前签到,迟到20分钟(8:20)或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工作人员和考官执行回避制度。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第二幼儿园负责,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报考资格复审情况。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四)递补: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玉林市第二幼儿园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七、聘用福利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签订为1年,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按玉林市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岗前培训
由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咨询电话:0775-2812350(玉林市第二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5-2685868(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玉林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1.2022年2月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2022年2月玉林市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doc
2022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免笔试直接面试补招17人公告
2022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补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同意用编和市人社部门批准,2022年12月中旬我县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8人。经组织实施招聘,只签约1人。为解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状况,经研究,拟定于2022年7月28日到玉林市设点,公开补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7人。现就补充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补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其中:陆川县平乐镇中心卫生院4人、陆川县滩面镇卫生院1人、陆川县横山镇卫生院2人、陆川县乌石镇中心卫生院1人、陆川县清湖镇中心卫生院7人、陆川县古城镇卫生院2人(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8日--2004年7月28日之间出生);
(四)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书等进行报名);
(五)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六)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补招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6号楼106学术报告厅,玉林市文华路107号)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个人健康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可从本公告附件4下载)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3.有意报名的考生自愿依时自行到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6号楼106学术报告厅,玉林市文华路107号)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补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时上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成立报名和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组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对考生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同意报名,不符合条件的说明清楚原因。
按实有符合条件考生人数进行面试。如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经请示上级同意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报名当天或第二天到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6号楼106学术报告厅,玉林市文华路107号)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 1:2 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 1:2 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签订就业协议,否则不能签订就业协议和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 1:1及以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 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 1:1 以上(不含 1:1)至 1:2 以下(不含 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 62 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达1:2及以上比例的,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时间原则上在2022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22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
七、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待遇
本次补招的医学毕业生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 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2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补招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部招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补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docx
2022年陆川县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有关基层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20日
2022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司法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9人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调解员岗位的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专业不限;
4.在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报考调解员岗位的,男性年龄放宽至64周岁以下,女性年龄放宽至59周岁以下。
6.熟悉电脑操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组织
面试由北流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6.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7.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报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司法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咨询电话: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