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08日讯:根据《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71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

  ②报考乡村学校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部分较为偏远的乡村学校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2.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了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上报市教育局,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区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绿码)截图。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由区教育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21年5月23日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执行,即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加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9)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区教育局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考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出考点时,全部要求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查验(二码联查)。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覃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开考之前,凭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提交给本次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48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二、现场资格审查或加分材料核验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号),电话0775—4721978。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教育领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覃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电话: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7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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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表

  覃塘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8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5日18:00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南宁市北郊,是国务院侨办的重点联系单位,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的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1年5月26日为计算基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信息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广西人才网、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5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报名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Word)和附件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表》(Excel)。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3.应聘者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并发送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gxdmjkqrsj@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城管执法队+协管员一),请勿多次发送邮件。概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简历,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8人公告

  

4.报名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面试时间地点

  

1.本次招聘报名审核结束后,将手机短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集中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报名咨询电话:0771-639586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应聘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应在面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者和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者,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

  

附件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表.xls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2021年北海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共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二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事业心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财政局人秘股204室(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南路50号)。联系电话0779-7200905。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原件核查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12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两名应聘者重新进行面试考察,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执行。专业技术二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300-3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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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

  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设公开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教师83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21年度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2021年8月18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18日在桂林市教育局(http://jyj.guilin.gov.cn/)、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灌阳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在灌阳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直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73-4215581。

  资格审查:灌阳县教育局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资级证、职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两份《2021年度灌阳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供报名时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涉及的方法内容。

  特别提示: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取一个岗位报考,多报者按不诚信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报名时,一定要全程配带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面试环节:由灌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40人,该职位面试时视情节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具体面试通知见面试通知单。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灌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灌阳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特别提示: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t2lm)

  2.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zt77)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yppo)

  

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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