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南市商务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服务市委市政府“项目深化年”决策部署,大力引进济南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2024年济南市商务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济南市商务局所属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商务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才程序
 
  1.发布信息。通过济南市商务局网站(http://jnbusiness.jinan.gov.cn/)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2.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接续进行面谈。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 9:0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商务促进中心(济南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济南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心)410会议室(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12号)
 
  报名及人才引进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济南市商务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4)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5)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引才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核。引才单位指定专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本人亲自参加面谈、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面谈。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须现场进行加试。
 
  7.签订意向协议。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计划等额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签约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引进人才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济南市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范围内有序流动。
 
  四、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与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使用事业编制(控制总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引才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引进人才在服务窗口等一线岗位进行试用期实践锻炼1年,期满后结合工作表现安排任职。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正科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副科级岗位。
 
  五、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由引才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高连续发放36个月。
 
  3.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六、其他
 
  2024年济南市商务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济南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湖北鄂州市勘测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鄂州市勘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鄂州市勘测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隶属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现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测绘乙级资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应相近。
 
  1、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人;
 
  2、地质类专业(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1人,地质学及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限应届生报考;
 
  3、林学类专业(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森林保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1人。
 
  4、非测绘类岗位未招满空出的岗位数,可灵活调剂至测绘类岗位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
 
  (8)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即形成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益二类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应层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及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薪酬和绩效挂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鄂州市勘测院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填报《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招聘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鄂州市吴都大道规划建设大厦市勘测院7楼(709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
 
  联系电话:027-53083069
 
  ②网络报名:将已填报的《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原件审核在笔试当天进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244187102@qq.com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40%)和专业知识测试(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内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靠前的优先体检。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合同聘用制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拟聘岗位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拟聘人放弃拟聘资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公告解释权在鄂州市勘测院
 
  咨询电话:027--53083069(鄂州市勘测院)
 
  监督电话:027--60698539(鄂州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2024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海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琼中琼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8年学校成功开辟三亚校区,实现山海跨越,办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踏上转型发展道路,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填补了海洋大省没有海洋大学的空白;2016年,获批成为海南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整建制转隶学校,为学校向海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2021年9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并与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多所国内顶尖大学协同发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适应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名。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及任职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6.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起至2024年6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130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且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未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获取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31日,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专业目录对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四)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招聘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的主要材料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和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额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抽调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始终。应聘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我校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来我校参加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本方案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hntou2024rc@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谢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88656594(人事处)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技术咨询电话:0898-8825672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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