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招募公告
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招募公告
一、招募数量和工作岗位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6名,主要从事社保业务经办等工作。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向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有耐心,品行良好;
4.执行力强,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技术专业、财会专业人员优先。
6.就业见习应招人员范围为离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2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及16-24岁已登记失业的青年。
三、招募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招募按照发布招募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5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就业见习应招人员必须在广西人才网上注册账号并通过系统操作将电子简历投至我中心,而后下载已填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连同毕业证书扫描件发送至bh2063848@163.com。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招人员将电话通知。应招人员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应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
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办公室(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待遇
就业见习人员在广西人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系统操作将简历投递我中心后,如被正式招用,则依照文件相关规定签署《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3-12个月。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见习期待遇: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1900元/月,本科毕业生2100元/月,每月购买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如果留用,签订合同后享受“五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206384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广西北海市博物馆2023招聘工作人员4人
为满足工作需要,北海博物馆及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北海近代外国领事机构历史陈列馆、北海近代洋行历史陈列馆、北海近代邮电历史陈列馆、北海近代海关历史陈列馆)定于近期招聘四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员一名,讲解员三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符合招聘职位相关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单位队伍,更好地为博物馆工作服务。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四名,其中管理员一名,讲解员三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户口、地域不限,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和传染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疾病病史。
(三)招聘要求:
1.管理员。五官端正,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教育等相关专业或具有讲解工作经验,有写作、计算机、摄像等特长者优先),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讲解员。五官端正,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中文、历史、旅游、教育等相关专业或具有讲解工作经验,有写作、声乐、计算机、摄像等特长者优先),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招聘。
有、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情形的,不得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新安街5号北海市博物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3903398
3.报名方式和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与市博物馆报名处取得联系后,填写附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交到市博物馆综合科(北海市海城区新安街5号)。
(二)报名验证时间和所需携带材料
报名验证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报名人员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面试时间、地点、内容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暂定)。
2.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新安街5号会议室
3.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举止仪表和作品朗读占40分,综合测试占6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招聘人选。
五、聘用
面试合格的人员,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综合能力排名先后,并经班子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按1:1的比例安排体检,体检时间:2023年11月3日(体检费用自付),体检通过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六、待遇
讲解员聘用工资为2500元/月,单位代扣代缴五险一金,工资从市财政下达的北海近代中西文化系列陈列馆运营经费中支付。
广西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行政公文写作、以及机关单位公文处理,必须掌握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二)40岁以下,男女不限,地域不限,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文秘、管理类、经济类、财务类等,能力强、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名文秘写作人员或财务人员,兼负责行政管理业务。
三、用工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的80%,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大专以下学历2300元/月,大学学历2500元/月,研究生以上学历2800元/月,购买五险。下乡出差费等按行政机关管理规定给予同等待遇,食住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从中选取若干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作为备选人员,进行统一笔试(用电脑进行写作)、面试从中挑选出合适的人员,通知正式上班。
五、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499467655@qq.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三)联系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北海市中山东路213号),联系人:任晶晶,联系电话:0779-2038536。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负责解释。
广西北海市荔浦市事业单位2023直接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作,共6个职位,计划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荔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1 )。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荔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核
(一)考核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并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
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1:1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核组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