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聘70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结合学校设置本科院校人才需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拥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18个专科专业。学校立足和田,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各类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
 
  博士学历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报考辅导员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应聘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4月28日(含)后出生;
 
  8.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言类专任教师岗位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能吃苦耐劳、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公寓;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四)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关于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高校人才网和学校官网:www.htnc.edu.cn等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报名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本《公告》规定及附件招聘岗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因应聘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1.第一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5月31日。
 
  根据第一批招录情况确定第二批报名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请持续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及高校人才网。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
 
  网络报名指定电子邮箱:htszzhaopin@163.com。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程老师:15199775055              梁老师:16699605270
 
  电话:0903-2512400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1)填写附件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博士、硕士、本科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报名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须填写为“姓名+报名岗位”,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电子版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为RAR压缩文件格式,添加为附件后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多次发送邮件或报名多个岗位情况,以个人首次发送邮件报名信息为准予以受理,其他发送的邮件信息不予受理。
 
  (3)凡缺少材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学校官网与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1.根据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预计于2024年6月1日——6月10日进行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闭卷方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面试方式: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考生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
 
  面试成绩将会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查看。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面试60%、笔试40%的比例来计算;报考专任教师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试讲60%、答辩40%的比例来计算,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考察
 
  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5,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须到学校现场提交《考察表》原件,不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提前准备填写《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的人员须按要求到和田市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确定体检时间,并及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学校协调联系确定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体检结果统一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官网:www.htn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档案转递等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03-2518025。
 
  本《公告》所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如有变化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70人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学校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共征集引进岗位170个,其中陇南开放大学1个、武都区31个、宕昌县20个、成县26个、康县15个、文县18个、西和县28个、礼县20个、两当县10个、徽县1个。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8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志远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93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国企职工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到岗位指定电子邮箱。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本公告下载填写《陇南市教育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和《陇南市教育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认真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6)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学校每天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市、县(区)教育局、用人学校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2.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市、县(区)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拷贝留存备查。
 
  5.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市、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市、县(区)教育局人员或用人学校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县(区)教育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过程性公告,在“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并留意动态。
 
  (二)本公告由陇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北京急救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共卫生单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83年,由中国政府与意大利政府合作兴建,1988年3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用急救号码“120”。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三级甲等急救中心”,现是全国唯一一家三级甲等急救中心。
 
  经市委编办批准,北京急救中心还加挂有“北京市急救医学研究所”“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的牌子。目前主要承担全市120指挥调度、日常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急救体系建设与质量控制管理、急救科研教学及急救技能培训和公众普及等任务。
 
  北京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训专业优势和硬件资源,经市科委批准建立了全国首家急救科技馆。北京急救中心还担任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海南医学院的教学基地,获得美国心脏协会(AHA)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联合会(ITLS)的中国分部认证资格。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当年自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完成规培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自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七)非京自培人员须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四、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wjw.beijing.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姓名+学校+专业”,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分为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七、待遇
 
  (一)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政策要求的,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安老师:010-66098022,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河西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须先从事至少2年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为准。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上所标注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和国(境)外专业,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是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须是199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同时取得中级职称的须是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河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尚在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5日10:00至2024年5月20日10: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2024年5月15日10:00至5月20日22:00,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最后一天报名如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2024年5月21日10:00至5月24日10: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精神,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缴费流程请查看附件3。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打印正式缴费票据,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缴费票据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时间地点
 
  2024年6月8日08:30-10:30,河西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具体考场安排请在6月7日10:00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
 
  2.形式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2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并对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做出安排。
 
  (三)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在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应聘材料相关信息不实、有工作单位但无法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面试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因以上原因导致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
 
  2.形式及成绩核算
 
  (1)面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15分钟左右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应聘人员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践操作、表演创作等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岗位面试仅安排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涉医教学科研岗位(代码20240305、20240306)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计入面试总成绩;涉音体美教学科研岗位(代码区间20240307-20240311)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3个环节,所得成绩分别以25%、25%、50%计入面试总成绩。财会岗位和医师岗位安排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计入面试总成绩。
 
  (3)面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在面试的任一环节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该面试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最终成绩核算及公布
 
  涉音体美教学科研岗位(代码区间20240307-2024031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的总和确定。其余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按招聘计划数以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应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相关事宜做出安排。
 
  最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如对体检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取查阅档案、原培养(工作)单位鉴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做出客观公正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九)审批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审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实施。请各位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人事处网站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
 
  咨询电话:0936-8282011
 
  监督电话:0936-8284724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河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查询系统进入通道(2024年5月15日10:00开通)
 
  3.河西学院公开招聘缴费流程(2024年5月21日10:00至5月24日10:00期间开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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