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岗位9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核
 
  本次引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谈。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引进条件者,由吕梁市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具体如下:
 
  1.安家费。对于全职引进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符合吕梁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安全发展急需,且在相关领域一线服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再分别提高至50万元、45万元。
 
  2.生活补助。对于全职引进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对于安全生产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分别提高至1.2万元/月、1万元/月。对特别优秀的,发放额度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
 
  3.科研经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
 
  4.配偶安置。安置配偶在吕梁工作。配偶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接收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按照单位属性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由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直接安置;原在企业单位或无工作的,按照合理对口、双方自愿的原则,积极协调市内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
 
  5.子女入学入托。参照意愿,在市内直接予以安置入学。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
 
  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山东德州平原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2024年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就面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并对放弃面试资格的人选进行递补后,最终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270人(见附件)。
 
  二、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9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须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缴费和通知书打印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上午7:00,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栏(zgpingyuan.gov.cn),获取面试缴费和通知书打印入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及《面试人员须知》(正反面打印)。面试人员应认真阅读《面试人员须知》(附在面试通知书背面),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邮箱:pyxrsjsgk@dz.shandong.cn
 
  咨询电话:0534--4256611
 
 
  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2024年北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面向应届生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以神经科学和老年医学为重点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我国神经科学初创基地和人才培育的摇篮之一。传承“诚勤严精”的宣医精神,医院守正创新、知行合一,承载着国家神经疾病医学中心、中国国际神经科学研究所、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形成了以综合实力为主体,以神经科学和老年医学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
 
  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宣武医院张开双臂,诚邀海内外人才,肩负起新时期首都医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力军的重任,为把医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人民满意的学院型医院和现代化医学中心” 而奋斗。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教研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四)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职业资格、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应届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内院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包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六)非京应届生需满足北京市引进非京应届毕业生基本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满足北京市留学归国人员引进条件;
 
  (七)社会人员需满足户口档案在京或北京市外埠人才引进条件;
 
  (八)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相应岗位对学位的要求;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需求计划(三)》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s://hr.xwhosp.com.cn),在线填写简历后,点击岗位详情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7:00。
 
  (二)资格审查
 
  医院依据岗位条件,进行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与体检
 
  由岗位所在部处室进行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本人在报名系统中使用的手机或邮箱信息。人力资源处根据部处室考核结果进行资格复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组织体检。
 
  (四)公示
 
  人力资源处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待遇
 
  按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等级兑现待遇。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83923057
 
  邮编:100053
 
  宣武医院期待您的加入!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6日


2024年山东德州乐陵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引进96名优秀人才到我市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
 
  “2024年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可以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6:00
 
  考生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
 
  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5月13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2024年乐陵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共设两个地点,分别设在山东师范大学和曲阜师范大学。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一: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403室;
 
  地点二: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
 
  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乐陵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8、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岗位类别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发布。
 
  四、面谈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例超过3:1的,需参加面谈环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人数较多时,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通知。
 
  面谈地点设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4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地点设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另行发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4-6990123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