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宾市财政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财政局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七)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1年来宾市财政局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7:00止;报名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西69号来宾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财政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汽车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来宾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通过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总分值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体检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本人自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人员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来宾市财政局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来宾市财政局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四)履行聘用程序

  1.来宾市财政局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来宾市财政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3.来宾市财政局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2.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3.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电话:0772-423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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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来宾市财政局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

  来宾市财政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2021年桂林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8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7日—202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721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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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事业单位招聘1043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免笔试或直接考核方式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 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部分),附件2: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部分),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4月6日8:30-4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22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传真)到招聘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核实后,填写减免考试费人员信息表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延长至4月22日18:00,缴费时间截止19:00。原取消招聘岗位所交费用按照原渠道退回。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8:00-5月22日10: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2021年广西崇左市事业单位招聘1043人公告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此类人员一经录用,在所录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免笔试部分)》。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现场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24日到招聘单位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24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除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早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有关要求在崇左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考核与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0330(笔试部分).xls(提取码:q0ml)

  附件2:2021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0330(免笔试).xlsx(提取码:udxm)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提取码:ea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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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来宾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2日讯: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工商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性别: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相应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工商联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月30日。

  2.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以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发至邮箱:lbsgsl@163.com或者直接交到来宾市工商联: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政协西后楼205室。

  (二)面试: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工商联联系。

  联系电话:0772-4236362。

  点击下载>>>

  来宾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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