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68人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高校招聘一批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68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为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的专业。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到招聘现场报名。
 
  (二)时间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等省内外高校以及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省卫健委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见各高校医药卫生类人才招聘会安排。
 
  应聘人员在拟参加场次招聘前,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以确认剩余岗位计划数和招聘行程情况。
 
  (三)联系电话: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4198276
 
  县人民医院18066139958(王女士)
 
  县中医院  15365748281(王先生)
 
  县三院  13485228918(王女士)
 
  县疾控中心 19962347107(沈女士)
 
  县妇计所   15961910586(沈女士)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2张(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2024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⑥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⑦《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⑧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附件3);
 
  ⑨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不准确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审核
 
  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资格审查。本次校园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在《2023-2024年滨海县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当日内陈述申辩。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人员存在隐瞒不得报考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二)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时,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
 
  (三)公示
 
  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岗位的资格。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件,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4198276;滨海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0515-8919606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86601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广西人民医院招聘124人公告

  
 
  “聚天下优秀人才,建人民满意医院”。现广发“招贤英雄帖”,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124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
 
  2.符合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3.原则上要求本科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硕士及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个别优秀者根据医院岗位情况可酌情放宽基本条件。
 
  二、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评方案执行。
 
  2.依政策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福利。
 
  三、优秀人才待遇
 
  符合广西医学科学院要求的:
 
  1.杰出科学家:学科建设领军人才,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年薪一人一议;给予配套科研补助经费和安家费。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2.领军学者: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税前年薪150-300万元;税前安家费100-200万元,给予配套科研补助经费150-1000万元,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3.研究员(博士):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税前年薪30-60万;税前安家费30-80万元,给予配套科研补助经费30-10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以上均享有医院同等培训进修、公派出国、晋升职务等权利,另根据医院当年住房管理政策提供过渡房租住或住房补贴。
 
  符合医院要求的:
 
  1.高层次领军人才: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税前年薪100-500万;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2.学科带头人:税后安家费80-100万元,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配偶两地分居且为卫生行业从业者,可优先安排就业。
 
  3.学术带头人:税后安家费60万元,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配偶两地分居且为卫生行业从业者,可优先安排就业。
 
  4.优秀博士研究生:税后安家费26-30万,税前人才引进津贴3000元/月(来院后3-5年),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5-30万。
 
  以上均享有医院同等科研奖励、培训进修、公派出国、晋升职务等权利,另根据医院当年住房管理政策提供过渡房租住或住房补贴。
 
  四、招聘需求
 
  1. 长期招聘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对医师岗博士研究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不做硬性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请选择博士及博士后招聘渠道选择意向科室申请岗位投递。博士研究生、优秀人才应聘可电话咨询0771-2804224。
 
  2.各岗位需求,详见《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人才招聘需求》。
 
  五、其他说明
 
  1.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应聘者需保证所填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一致,如有虚假,一切后果自负。
 
  3. 2024年招聘岗位以此公告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人力资源部。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24:00
 
  2.博士:长期招聘
 
  (二)报名方式:
 
  在系统报名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简历。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4年5月5日前登录http://hr.gxhospital.com:10091/service/zhaopinFront/home.html(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要求先注册填写简历再申请岗位。
 
  (2)系统上完善简历时请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上传不齐全将影响后续面试考核。
 
  (3)为执行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培证明,并在正式报 到入职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应聘者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需提供主治及以上职称证明。若未上传对应相关证明则视为无效简历。
 


2024年新疆兵团党委党校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涉及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6名,专业技术类1名,综合管理类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教育教师岗面向博士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考核聘用(到岗后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考生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报考相关岗位,并以我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http://dwdx.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网站(https://dangxiaozp.zhaopin.com/)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师岗免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报名时间:4月29日10:00-5月9日13: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71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填写《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至5月9日18:00。
 
  1.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教育教师岗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请在5月9日24:00之前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4日-5月19日智联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①笔试时间:5月19日(星期日)
 
  ②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③笔试地点: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五家渠市迎宾大道619号)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5月底左右公布,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教育教师岗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主题、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自身应聘岗位和专业情况确定,可使用PPT等展示工具。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育教师岗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教育教师岗
 
  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校(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教育教师岗为8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4-5677839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67771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
 
  022-58703000-85503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招聘方案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第一日,即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ttic.org.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发至招聘邮箱cxzxbgs@tj.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创新中心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予以回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
 
  采用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创新中心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招聘程序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创新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创新中心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7891047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应聘报名表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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